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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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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2018年上半年在金融“严监管”、“去杠杆”、“紧信用”、政府降负债的整体环境下,公司所处行业的总体流动性趋紧,受益于国家生态文明、生态环境的大力投入保障及国家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国民消费的转型升级,根据公司的定位和战略规划,公司积极地进行业务落地、业务拓展和整合资源,结合良好的资金规划,前期的在手订单顺利进入施工建设阶段,经过经营管理层的努力,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458,856,584.5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50,153,634.4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41%。公司不断对内进行技术创新提升和转型升级,对外进行外延式的并购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价值链,提升了产业链一体化的能力和跨区域的经营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1生态景观类业务领域

  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入发展的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响应民生诉求、提升城市价值驱动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政府不断加大基础设施、生态景观人们居住环境提升改造的投入,近10年市场规模扩充近五倍,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企业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并购长沙吉佳、浙江宏峻,2018年2月并购华磊设计在产业链上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生态景观领域的规划、设计、施工、产业投资等产业链一体化的能力,通过传统设计、施工招投标模式、EPC模式、PPP模式等多种模式进行业务拓展提升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实现生态景观业务领域营业收入117,545,113.86元,毛利30,081,204.26元。

  1.2绿色环保业务领域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并于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体现了对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原有技术优势基础上进行结构化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布局了围绕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绿色环保领域,在报告期内取得了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甲级、浙江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进一步完善了绿色环保领域的产业链,增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也带来了新的市场发展机会。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绿色环保类业务营业收入77,282,982.75元,毛利19,772,785.93元。

  1.3休闲旅游业务领域

  休闲旅游业务领域同时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的高速增长,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中高端消费领域的休闲度假需求增长强劲,结合公司原有的旅游专项规划设计甲级积累的旅游产业的规划策划经营和公司景观环境打造的技术优势,公司积极布局休闲旅游领域,为公司的发展增加的新的动能,公司一方面承接旅游投资开发商或政府投资的旅游项目的设计、施工业务,另一方面对于优质的旅游项目资源积极参与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休闲旅游类业务的营业收入231,579,852.58,毛利58,142,515.88元 。

  1.4规划设计类服务

  随着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的实施,工程类项目比以往更加注重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利于促进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供工程建设效率。随着该规范的实施,未来有设计资质特别是更丰富设计资质的施工类企业将会在竞争中凸显其优势,有利于增强其项目承接能力和总体控制力,从而提高项目效益和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对湖南吉佳的并购,在2018年2月完成对华磊设计的并购,公司的规划、设计的实力进一步加强,同时服务于大型项目的产业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规划设计类服务的营业收入30,035,160.04元,毛利14,000,125.07元

  1.5信息服务及其他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运营的中国园林网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专业园林门户网站,涵盖商务、资讯、服务和交流四大版块,包括苗木供应、苗木报价、资材供应、园林人才、行业信息等栏目,为业内企业提供资源整合、会员服务、品牌推广、行业交流等全方位服务,同时公司也提供植物养护,工程维养等服务,在报告期内公司此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13,475.29元,毛利2,105,153.52元。

  2、2018年的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划

  2.1 2018上半年通过公司经营层的努力,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25项,合同总金额约为23.46亿元,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继续积极拓展业务,同时提高业务的专业识别能力和甄别能力,加强项目评估和合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注重防范风险,在保持三类业务模式和三个核心业务领域的同步发展的同时,提高根据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的不同变化,灵活调整三类业务模式和三个核心业务领域的比重,保持灵活性和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

  2.2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和强化产业协同作用,提高公司的产业运营管理水平,使公司的差异化优势更加凸显。为更好的实现公司的定位和响应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2018年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结构改造升级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个性化需求,同时强化各产业的协同作用,以实现和培育多个业务增长点和多点盈利,以取得产业链一体化和产业协同的溢价和竞争优势。未来随着很多项目的建设实施完成,部分需要运营的项目,产业的运营和管理水平将直接关系到项目运营期盈利能力和超额利润的实现能力,行业内大部分公司均从设计施工为主的公司转型而来,未来产业的运营管理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加大此方面的研究和投入,为未来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3 2018年下半年公司将加强对企业品牌、形象的建设: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提高多渠道的融资能力,加强产业的运营能力,提炼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外开展合作共赢,提高项目的落地率和收入转化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2.4 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2018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在内部的分配体系一直坚持“元成发展、共同创造”、“发展红利、共同分享”、“与时俱进、共同成长”。公司以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完善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坚持以内部培养晋升、外部吸收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使公司的储备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公司内部设有元成学院,着力于内外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定制化的培养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人才,公司拟开展的“雄鹰计划”、“飞鹰计划”、“雏鹰计划”通过企业文化、综合课程、内部导师、外部顾问、行业交流、访问学习、提高参与、职务代理等方式进行综合、全程、全面的培养,作为公司未来的高层、中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储备池。

  2.5调整负债结构,优化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2018年上半年面对“去杠杆”、“严监管”、央行缩表、PPP入库项目清理导致的不确定风险等不利因素,公司加大了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有力地保障了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未来公司计划逐步调整负债结构,尽可能增加长期负债,更好地匹配项目建设的建设资金需求及回款周期,减少资金错配的风险,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想结合,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相结合,同时对PPP完成建设的存量项目开展ABS\ABN等证券化的金融工具,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融资体系,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祝昌人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公司关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申请融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设立PPP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祝昌人先生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下午15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全体监事参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公司关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2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授权事项的概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在累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申请及授信等事宜,授权期限为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2日。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范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综合授信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融资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董事长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融资需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手续并备案相关资料至董事会,并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二、 本次申请授信融资的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申请融资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名称及金额:《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总投资约人民币 ¥149,93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玖佰玖拾叁万元整)。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2年。

  ●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存在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后,公司与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景德镇环保局”)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一、 项目概况

  公司与景德镇环保局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

  以下为合同主要内容:

  1、 甲方: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2、 乙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

  4、 项目范围

  主要包括道路内隔离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带、滨河绿化带绿化提升整治、园区路网绿化提升工程。

  5、 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权利和责任包括:

  在建设期要求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相关文件;对项目进行监督;要求项目公司提交运营记录并进入项目设施监督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时,有权无偿取得本项目的项目设施;推进项目前中后期工作;及时办理项目的工程报建手续;及时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将本项目的财政支出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中长期规划等。

  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主要权利和责任包括:

  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获得合理回报;为项目融资的目的,经政府方书面同意,可以将取得的收益权进行质押;通过规划运营,拥有运营收益权等。

  6、 合作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在合作期内将本项目融资、设计、建设及运维的权利授予乙方。合同签署后,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注册成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组建后,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方案、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方面的权利,继承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 付费方式

  本项目的付费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运营期内,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由景德镇高新区财政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8、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2年。

  五、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该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区域,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

  (1)签订合同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公司已做好资金计划与安排,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取得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项目融资),同时公司已制订详细的资金计划,但受其它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融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收益。

  (2)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公司已制订了建设方案,若项目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不当引起的建设投资增加,或是工期延误与建设不达标(资金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返工),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建设运营及项目的预期效益。

  (3)本项目运营维护周期较长,在运营维护期间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遭受破坏,经营收入不达标,或是在经营管理不善情况下,使得项目使用者付费未达到预测标准,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其他因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产生或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也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效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PPP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投资情况: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产业”)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2973.08万元,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即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5%,金额为148.65万元,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5%,金额为2824.43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存在的不确定性导致本项目预期效益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

  中标后,公司与合盛产业目前已完成合同条款的谈判,并签署《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合同》,并按合同内条款规定成立PPP项目公司(SPV公司),以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合盛产业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为14993.00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2973.08万元),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即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5%,金额为749.65万元,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5%,金额为14243.35万元。政府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均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资本金部分为2973.08万元,其中合盛产业出资148.65万元,占项目公司5%的股份;公司出资2824.43万元,占项目公司95%的股份。项目公司实施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

  该事项已经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交易。

  二、合资对方的基本情况

  1、

  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6690963380W

  名称: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梧桐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吴林

  注册资本: 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9年07月06日

  经营期限: 2029年07月05日

  营业范围:土地一级开发;土石方工程;道路、供水、供气、管网、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资产收购;资产处置;资产托管;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本运营;企业重组策划及代理;对外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按照相关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景德镇元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973.08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合盛光电产业投资公司4号厂房

  5、经营期限:20年

  6、经营范围: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包含梧桐大道(206国道–长城创城路)、顺风路延伸段(直航路-航空大道)、环保路(梧桐大道-工业五路)、兴园路(合盛路-龙井路)、龙井路(兴园路-瓷都大道)、航空大道(一期、二期)、滨河绿化带(滨江西路南段、滨江东路南段)以及园区路网(工业一路延伸段、工业三路延伸段、古城路等)的绿化提升、改造及运营维护。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7、股东结构

  ■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1. 公司住所地为:

  江西省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合盛光电产业投资公司4号厂房

  2. 公司经营范围:

  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包含梧桐大道(206国道–长城创城路)、顺风路延伸段(直航路-航空大道)、环保路(梧桐大道-工业五路)、兴园路(合盛路-龙井路)、龙井路(兴园路-瓷都大道)、航空大道(一期、二期)、滨河绿化带(滨江西路南段、滨江东路南段)以及园区路网(工业一路延伸段、工业三路延伸段、古城路等)的绿化提升、改造及运营维护。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3. 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2973.08万元。

  4.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95%,出资方式货币,金额为人民币2824.43万元;

  乙方: 5%,出资方式货币,金额为人民币148.65万元;

  5. 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及比例:

  本项目资本金为14993.00万元,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出资,甲方出资代表出资95%,金额为14243.35万元,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金额为749.65万元。甲方及乙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

  6. 出资安排:

  注册资本甲乙双方均需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出资,项目公司成立后按工程建设需要及时出资到位。

  7. 权力机构:

  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时,可连任。监事会由1名监事组成。

  8. 利润分配:

  公司的净利润甲方不参与分配。

  9. 争议解决方式: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景德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作为PPP项目的中选社会资本方,公司可直接取得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承包资格,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PPP项目公司与公司签订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六、存在的风险

  (1)签订合同待PPP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等,公司已做好资金计划与安排,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充分沟通,取得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融资意向(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的项目融资),同时公司已制订详细的资金计划,但受其它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的融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收益。

  (2)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公司已制订了建设方案,若项目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不当引起的建设投资增加,或是工期延误与建设不达标(资金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返工),在此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将影响本项目建设运营及项目的预期效益。

  (3)本项目运营维护周期较长,在运营维护期间管理不到位,致使项目内的公共设施遭受破坏,经营收入不达标,或是在经营管理不善情况下,使得项目使用者付费未达到预测标准,将对项目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效益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其他因法律、政策的重大变化产生或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也将影响本项目的预期效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在2018年将与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龙山旅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2、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

  ■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合同工期为2年,合同总金额83,500 万人民币(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中包含上述合同项下于2018年发生的交易金额。

  2、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越龙山旅游为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1亿元范围内,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回避表决。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越龙山旅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 10.1.3条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2、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兰溪市梅江镇中兴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洪忠喜

  注册资本:肆亿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营业期限:2013年9月4日至   2063年9月3日

  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农业项目开发,实业投资,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服务,旅游管理服务,摄影、展览服务,会议服务,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日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服饰的销售,食品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越龙山旅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付款方式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主要为房建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工程及房建设计、景观设计等日常交易事项。

  1、工程定价政策:

  工程计价按以下计价标准计取:

  1.1房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2古建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1.3市政部分定额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

  1.4景观部分(园建、配套建筑、园林小品等)定额套用优先依次为《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工程款支付方式:

  ■

  2、设计定价政策:

  2.1建筑规划设计计费标准

  ■

  2.2景观规划、市政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计费标准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精神计取,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下浮进行取费,具体在具体合同中双方予以协商确定。

  设计付款方式:

  设计费用根据工作进度分五次支付,如下表。

  ■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的经营范围、发展规划方向和业务发展需求,该关联交易的实施与执行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相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计取,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次发表独立意见:

  1、 相关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遵循计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授权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开展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3、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越龙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保持公司的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且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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