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其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资公司”)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950,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8年8月20日,公司收到唐山国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冀东水泥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8月20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完成后,唐山国资公司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止本公告日,唐山国资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唐山国资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冀东水泥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