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制药”或“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建设银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并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丹红”)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西路369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涛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浓缩丸、水丸、水蜜丸)、口服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9,196,702,576.68元,负债总额5,978,005,726.59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5,564,171,872.33元,净资产13,218,696,850.09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863,918,661.24元,净利润1,638,938,372.52元,资产负债率为31.14%。(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18,627,487,663.07元,负债总额5,188,985,766.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85,000,000.00元、流动负债4,784,153,326.08元,净资产13,438,501,896.90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30,784,526.12元,净利润204,756,178.36元,资产负债率为27.8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主要内容
山东丹红为公司与建设银行形成的人民币10,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一) 自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 建设银行与公司就借款合同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山东丹红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 如借款合同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被建设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建设银行确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年度)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前述授权额度范围,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26%。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