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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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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董事兼总裁王金全先生及董事兼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赖旭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全球电子元器件供需紧张局面仍然持续,尤其公司主营产品片式电阻器、MLCC等持续保持供不应求的态势。同时,公司以紧抓市场发展和争创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为契机,以“2017-2020”发展纲要为引领,坚持提质增效,行稳致运,通过持续推进“瘦身强体”、深入推进精益生产、对标管理、品质管理等进一步强化企业管控,公司产业技术水平稳步提升,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效益同步增长,业绩创历史新高。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08,114.03万元,同比增长41.38%;实现利润总额50,070.55万元,同比增长257.4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370.33万元,同比增长270.4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的经营举措如下:

  (一)持续强化管控,通过内部挖潜实现管理效益提升。报告期,面对持续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始终坚持外部优化拓展和内部挖潜双管齐下,持续推进“瘦身强体”、对标管理、精益化生产、实施品质提升工程等提升管控水平,夯实管理基础。

  (二)持续加强产销联动,着力缓解产销矛盾,优化产品结构及市场布局。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片式电阻器、MLCC市场需求旺盛,交货紧张,公司通过实施集中排单管理、销售配额管控、价格调节等优化产销协调机制,全力破解产销矛盾,同时持续提升战略性客户的需求保障,优化公司主营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重要战略性客户市场占比提升。

  (三)持续推进以引领主业发展为目标的技术研发、创新和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是通过统筹科技创新资源聚焦主业研发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大对主业的服务支撑力度;二是完成可靠性检测分析中心的建设和试运行,完成9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对接工作,公司主营产品合格率稳步提升,为加快公司阻容感核心材料国产化、促进公司主营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超小型化技术、高容高耐压产品取得新的突破,先后完成了MLCC、片式电阻器、电感器、压敏电阻等重点产品的汽车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认证,完成了压敏电阻、电感器件等产品的AEC-Q200车规试验认证。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进一步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报告期,公司完善了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考核机制;持续增加环保设施投入,完成第二套RTO设备建设并投入运营、第三套RTO设备和废气治理项目设备安装以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在线监测等项目。

  (五)继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企业生态。一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强化公司纪律、效率、效能建设,进一步预防经营管理风险。

  2、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受益于公司主营产品持续保持供不应求的态势,以及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控等,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大幅增长,公司报告期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仅为4.81%,而上年同期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5.90%。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单位:元)

  ■

  3、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2017年11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晟华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停止经营并成立清算组

  进行清算,截止2017年11月30日的相关资产负债由本公司承接,本公司自2017年12月起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风华研究院(广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亿华检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100%股权,2017年11月20日,亿华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肇庆科讯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讯公司”)分别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科讯公司吸收合并亿华公司,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11月30日。截止2017年11月30日,亿华公司的资产负债由科讯公司承接,公司自2017年12月起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③2017年11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风华大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停止经营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于2017年12月20日刊登公司注销公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负债由公司承接,公司自2018年1月起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④公司直接持有广东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100%的股权,2017年12月22日,创投公司与科讯公司分别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科讯公司吸收合并创投公司,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创投公司的资产负债由科讯公司承接,公司自2018年1月起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军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5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17日下午以现场(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王广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科先生、

  戚思胤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所持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为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权负责后续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等。公司将在交易取得实质进展时,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将所持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为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现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退出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全权负责后续交易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物色意向受让方、确定交易方案、签署相关协议等。公司将在交易取得实质进展时,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退出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56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结合现场(公司会议室)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陈大叠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委托职工代表监事颜小梅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召集人杨晓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牛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所持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 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现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加快投资回收,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58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所持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现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资源整合,提升对外投资收益,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光华”)19.61%股权置换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光电”)股票和现金。

  2、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所持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置换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和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绪运先生已于2018年7月31日辞去奥普光电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款及10.1.6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公司拟以所持长春光华股权置换为奥普光电股票和现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成立于2001年6月,2010年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简称:奥普光电,股票代码:002338)

  3、注册及主要办公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588号

  4、法定代表人:贾平

  5、股本总额:24,0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29540909F

  7、主营业务: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光学材料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8、主要股东情况:奥普光电第一大股东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为奥普光电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42.65%;截至目前,公司为奥普光电第二大股东,公司尚持有奥普光电股票为1,199万股,持股比例为4.99%。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末,奥普光电资产总额为96,024.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8,314.8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36,843.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6.83万元。

  奥普光电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可登录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2年1月

  3、注册资本:2,998.00万元

  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小街1188号

  5、股东情况:

  ■

  6、主营业务:长春光华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光电子、微电子专用设备的研制、中试及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业务。长春光华主营产品共三类,分别为:激光精细加工设备、半导体测试设备、半导体封装设备,产品主要应用于被动元件生产和半导体器件生产领域。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春光华总资产为12,420万元,净资产为11,066万元;2017年全年营业收入为7,754.95万元,营业利润为1,979.82万元,净利润为1,726.82万元(含非经常性损益)。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奥普光电签署任何协议。

  五、本次股权置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长春光华和奥普光电均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置换符合公司“瘦身强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强化资源整合,提升管控效率和投资收益。

  六、其他

  1、公司持有长春光华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由于奥普光电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长春光华股权事项涉及中国科学院、财政部、国防工业、中国证监会等多部门的前置备案或审批程序,奥普光电是否能够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何时能够取得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本次股权置换事项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本次股权置换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8-59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聚焦主业发展战略,持续提升公司管控效率,公司拟择机退出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公司”)股权。

  2、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退出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3、公司本次拟退出科华公司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科华公司股权退出。截至目前,科华公司的股权退出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将在交易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交易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肇庆科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6178494267

  3、住所: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2号楼4楼

  4、法定代表人:赖旭

  5、注册资本:742.9145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7、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片式电子元器件

  8、股东情况:

  ■

  9、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科华公司2017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2018年4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已经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1-4月经营业绩为未经审计数据。

  10、科华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退出科华公司股权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科华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科华公司理财等情形,科华公司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形。

  11、公司持有科华公司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依据相关中介机构对科华公司资产状况的审计及评估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退出科华公司股权。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退出科华公司股权,符合公司做优、做强、做大主业的发展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强化管控,提升管控效率。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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