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0.37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0.28元/股
●电气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8月28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9195元(含税)。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述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息: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定,电气转债(113008)转股价格自2018年8月28日起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0.37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10.28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8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电气转债自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停止转股,2018年8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报备文件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