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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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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环境保护也成为全面建设内容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三大攻坚战其中之一就是防范污染,做好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报告期内,我国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3月13日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鲜出炉,国家将组建生态环境部。6月24日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一系列政策和举措预示着党和政府坚定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的决心,公司所处生态环保行业得到持续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公司生态环保业务主要涵盖生态湿地修复、沙漠公园、国储林等领域。

  在湿地保护方面,国家林业局“十三五”生态湿地规划明确目标,至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中相关投资额的测算,仅现有已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带来的市场空间将达到2880亿元以上;在沙漠公园方面,我国土地沙漠化形式严峻,沙漠治理与开发亟待加强,目前我国已建沙漠公园仅55个,待建沙漠公园超300个。根据已建沙漠公园投资强度估算,沙漠公园建设市场空间将达 3000亿元;在国储林方面,林业局规划2035年建成2000万公顷国储林,投入规模预计将超5000亿元,在2018年4月国家林业局最新印发的《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进一步明确了至2020年建设700万公顷国储林、至2035年建成2000万公顷国储林的目标,国储林市场规模年均增加260-380亿元,有望呈爆发式增长。

  此外,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我国财政政策要在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上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提出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的力度。因此,随着2018年下半年基建投资增速的提升,公司所处市政建设、环保领域也将同时受益。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资深的行业经验、丰富的资源、优秀的技术管理团队,牢牢把握机会,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充分发挥综合竞争优势,不断创新业务开拓模式,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招贤纳士,加速生态修复领域深入布局,致力于成长为湿地修复龙头企业。2018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企业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13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165,425,674.50元;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9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926,272,042.93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4,994,301.0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9,917,233.36元,与上年同期增长77.6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46,053,685.48元,比去年末增长12.30%;净资产2,466,693,279.86元,比去年末增长2.75%。

  (二)上半年重要事项回顾

  1、优化业务结构并积极开拓市场

  2018年上半年,公司名称由“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体现了公司业务重心由传统的景观建设转移到生态环境修复上的变化历程,也说明了公司由一个地方性企业逐步进化为拥有跨区域运营能力的综合型企业的发展过程,更加彰显了公司投身中国生态事业、建设美丽中国的决心。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生态湿地修复领域的先发优势,继续聚焦主业,大力开拓市场。同时,公司积极深入布局沙漠公园和国储林项目,力图逐步实现生态修复大行业的全面覆盖、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品牌效应。目前,公司新疆吉木萨尔沙漠公园项目、青海省德令哈市蓄集乡陶斯图村草原恢复治理工程、漯河市郾城区国储林项目均在建设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探索创新业务合作模式,着眼于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与当地综合实力较强的施工设计企业寻求全面深入的合作机会,借助合作方在当地的资源优势承揽优质项目,未来,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增强。

  此外,随着近期基建投资的逐步升温,公司凭借全产业链施工能力及生态修复核心优势,在市政道路绿化等方面也屡有斩获。

  2、积极布局产业链资源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积极探寻产业链纵向整合、横向并购的机会,在主营业务范围持续稳健增长的前提下,筹划资质补齐、外延拓展等工作以丰富公司产业内涵。

  报告期内,公司增资上海同策道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合作设立东珠(无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拓展生态文旅业务、延伸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埋下伏笔。

  3、加强团队建设并推行员工激励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以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积极组织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招揽人才,吸引了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各个岗位,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实力,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也得以进一步增强。2018年上半年,公司引进管理及技术人员共计84人。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充分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将员工利益和企业发展紧密结合,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注入动力。

  4、继续推行全国布局的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贯彻执行扎根江苏、布局全国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跨区域管理运营优势,在全国范围广泛积极地开拓业务。上半年,公司新签订单主要位于华中、华南、西南地区,公司业务版图覆盖面稳步增加,有助于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的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2018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主业、把握机会、积极开拓市场,为企业未来发展储备能量;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施工工艺与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中的技术竞争优势,助推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壮大发展;继续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多样融资方式、丰富投资来源、提高资金实力,为公司主营业务地快速增长夯实基础;积极完善公司产业链,补齐资质,同时在大环保领域探寻横向整合的机会,力争把公司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综合性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服务商。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宽市场范围,提高管理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出资510.00万元人民币于盐城设立控股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6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东珠景观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7-008)。

  目前,前述使用期限即将届满,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将不超过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8.1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42.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701.2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8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东珠生态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和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不超过8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2018年7月26日《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4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近期,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上述品种、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次在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于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东珠生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东珠生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东珠生态《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7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券发行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11号)核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注:“东珠生态”曾用名)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44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97,429,084.9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7,012,915.10元。

  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签署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瑞信方正自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76,650,000.00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957,792,000.00元于2017年08月28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账号4084601001000872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518039000000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账号81120010134003562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账号8110501012400948683)分别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上述资金募集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此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8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一)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采购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付款审批程序。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办理相关款项。

  (三)公司财务部登记台账,逐笔统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财务部统计拟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背书转让)的募投项目款项,制作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承兑汇票支付(背书转让)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五)非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先行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并在前述款项支付后制作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承兑汇票支付(非背书转让)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意见

  1、东珠生态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东珠生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针对此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履行了相关程序;

  3、东珠生态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

  综上,公司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东珠生态本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5、《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6、《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7、《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瑞信方正关于东珠生态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公告编号:2018-06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3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442,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发行登记费、信息查询专项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97,429,084.9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7,012,915.10元。

  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公司共支付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承销费不含税76,650,000.00元,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将公司募集资金余额957,792,000.00元于2017年08月28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账号4084601001000872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账号518039000000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账号81120010134003562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账号8110501012400948683开立的存款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321,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产品理财的收益15,784,212.26元、募集资金账户的协议存款利息收入170,002.52元,扣除募集资金户的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2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566,956,812.14元,其中:公司2018年6月29日,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募集资金账户转款120,000,000.00元至一般账户,做为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一般账户余额为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6,956,812.14元。

  2、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应为566,956,812.14元,其中:公司2018年6月29日,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由募集资金账户转款120,000,000.00元至一般账户,做为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使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一般账户余额为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6,956,812.1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2018年6月30日存储情况表金额单位:元

  ■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40846010010008722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5180390000004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811200101340035620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8110501012400948683。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执行进度,公司将暂时不使用的募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进行管理。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为476,956,812.1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1,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8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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