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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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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5,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穿戴、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信息安全、物联网、移动支付、5G等领域的加速推广和应用,集成电路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半导体行业各领域持续保持加速增长的态势。国内外电子信息产业迅猛发展并且带动上游电子元器件产业实现了高速增长。2018年上半年,在消费电子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产销两旺,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国内外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深度合作,持续深化与包括日本村田、韩国三星电机、国巨电子、华新科技、风华高科在内的全球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为上述企业提供电子元器件封装用薄型载带,间接服务于电子元器件下游终端消费电子企业如苹果、三星、华为、小米、富士康等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是消费电子行业受益较大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细分市场,着力于打造核心竞争力,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思路,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优化产品结构,紧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中高端产品开发,走全系列产品配套服务的发展道路。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优化、产品种类的丰富及产品结构的改善,产品竞争力优势日益显现,公司综合竞争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由于下游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产销量稳步提升。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纸质载带领域继续保持高品质及较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持续优化纸质载带系列产品的结构,增加后端高附加值产品如打孔纸带、压孔纸带的产销量。2017年度,公司分切纸带、打孔纸带、压孔纸带的销售额占比分别约为31%、54%、15%,2018年上半年度上述比例优化为22%、66%、12%,分切纸带出货占比降幅明显,打孔纸带出货占比增幅较大,由于新增2万吨产能的逐步释放压孔纸带出货占比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依然保持上升态势。另外,针对原材料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公司对产品价格进行了年度内第一次上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下半年,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对供货价格进行再次调整,为公司后续能够加快新建原纸生产线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为配合客户的新产能释放提前做好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纸机项目即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位于安吉临港工业园区的原纸生产线顺利达产,后端加工设备陆续到位并开始正式生产,公司两大原纸生产基地的原纸产能及后加工能力更加趋于合理。公司还加快组织实施高端纸机项目即“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二期)”,即位于安吉临港工业园区的第二条年产2.5万吨原纸生产线的前期筹备、设备选型、预定,加快了公司的产能扩张进程,为公司未来两年纸质载带产品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胶带产品作为纸质载带的配套使用产品增量明显,在公司积极引导下,客户采购基本实现了纸质载带和胶带配套采购;随着元器件小型化的加速,0402胶带、0201胶带系列产品销量增速明显。

  在塑料载带领域,公司逐步将目标转向为半导体行业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产品,着力打造公司在高端产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塑料载带无尘车间投入使用,0603、0402精密小尺寸产品保持了稳定供货,市场反响良好;在原材料开发方面,透明PC材料的回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原材料成本,透明PS材料已经开始小批量供货;黑色PC材料造粒生产线完成了安装调试,进行了多次配方验证及持续改进,各项指标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已根据配方验证的情况逐步切换原材料。另外,塑带载带上盖带实现了量产,已经向部分客户正常供货;0201以下规格超小尺寸塑料载带产品也在持续开发过程中。报告期内,公司塑料载带新增一条生产线,下半年预计再增加五条生产线,塑料载带产品产能逐步扩张,产销量有所提升,新客户不断增加,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转移胶带项目即募投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条、第二条生产线实现了正常生产,第三条生产线在生产测试各种离型膜类新产品,第四条、第五条生产线已经预定并于7月份到货安装,预计2018年三季度内完成调试。受下游陶瓷电容产品缺货、涨价等因素影响,客户更换原材料动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转移胶带产品的销售放量步伐,上半年在公司的努力之下,转移胶带产品依然实现了向华新科技、风华高科批量供货,无锡村田、太阳诱电对产品小批量试用。长期来看,转移胶带类产品的国产替代趋势不会改变,因此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快实施“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截止报告期末二期厂房已经建成,目前正处在新生产线设备选型阶段。面对MLCC用转移胶带的新变化,公司将采购更高端的转移胶带生产线,使项目二期生产线具备生产包括MLCC用转移胶带及各类新型尚未国产化的转移胶带类产品如:光学材料用转移胶带及动力电池用转移胶带等产品的生产的能力。

  面对全球贸易的不稳定因素及中美贸易摩擦的进一步加剧,公司加速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完成了洁美(马来西亚)公司的设备更新、人员配置、增加设备等工作。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东南亚地区的相关业务,辐射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泰国、菲律宾等地区,自2017年已实现对东南亚区域内KOA、ASJ等客户的就近供货且销量持续稳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信息化与自动化两化融合相关项目建设进度,一方面通过BPM(业务流程管理)系统的项目上线,打通ERP、MES、财资系统、金税系统等异构系统,实现了销售、计划、采购、生产、物流、财务、资金等企业经营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整合与优化,从而提高效率与提升效益。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智能制造试点建设,以特品事业部为样板,完成了车间工业物联网、制造执行系统的建设,实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装备的物物互联,通过制程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与双向通讯,对生产过程提供指导,为品质控制提供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依然面临着两大不确定性因素,即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一方面,包括木浆在内的主要原材料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在此情况下,公司不得不提高纸质载带产品的售价以期对冲高价原材料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进入第二季度后人民币兑美元一改前期升值趋势,进入了有利于公司的贬值区间。6月29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报6.6166。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账面美元资产由期初的浮亏变为期末的浮盈。为应对汇率的大幅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多措并举开展外币理财、适当开展美元套期保值交易等,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788.13万元、营业利润11,942.77万元、利润总额11,932.87万元、净利润10,541.08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36.80%、28.27%、28.18%和30.96%。主要原因是:

  公司所处的电子信息行业整体发展形势良好,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产品产销两旺,特别是纸质载带产品及塑料载带产品供不应求,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另外,公司对产品价格进行了适当上调,部分抵减了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人民币升值转向贬值趋势,公司前期的汇兑损失变为汇兑收益。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确认,2018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963,781.83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4,496,713.65元。

  董事会建议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25,5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57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8年9月4日到期,公司已于2018年8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3月19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决定在人民币7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香港百顺有限公司、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现对上述额度提高至人民币10亿元,并纳入公司新设立的子公司北京洁美聚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即: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10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香港百顺有限公司、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北京洁美聚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8年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内审部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确认,2018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963,781.83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4,496,713.65元。

  董事会建议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25,5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57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6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8年9月4日到期,公司已于2018年8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告确认,2018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963,781.83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4,496,713.65元。

  董事会建议公司以2018年6月30日的股本总数25,5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570,0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 或“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其中6,000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制订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4月13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4月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15,500万元、向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投入募集资金12,900万元。洁美光电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2,500万元,其中,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3.33%股权,对应出资额18,75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6.67%股权,对应出资额3,750万元。浙江洁美电材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0,900万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洁美电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0,900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洁美光电和浙江洁美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5月4日,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2648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876.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委托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为活期存款。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0万元,预期应计收益共计0万元。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12,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洁美光电。因公司吸收合并洁美光电,因此“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其中一期12,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018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6.01万元,毛利 39.37万元;

  注2:“ 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18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2,466.86 万元,毛利 322.60万元;

  注3:“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2018年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1,372.03万元,毛利2,995.18 万元。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8年9月3日到期,公司已于2018年8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由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其余项目由洁美科技公司实施。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其中6,000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7年8月16日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于2018年9月4日到期,公司已于2018年8月15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下游需求旺盛,公司产销规模增长较快,所需配套的流动资金增长也较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测算,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261万元。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以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对公司目前经营和整体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现就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洁美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洁美科技本次以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4日15:00至2018年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6号金地大厦8楼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8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电子邮件:请在2018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发至公司电子信箱:002859@zjjm.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向亭、张君刚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25933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1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持有公司股份6,85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持有公司股份6,739,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5,4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和达晨创瑞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合计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9,086,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7%。三家股东因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67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11月2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2018年8月20日,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8年5月3日至8月20日期间,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通过集中竞价共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55.696万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5.69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255,7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洁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和达晨创瑞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2、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依次为5,994,520股、5,889,698股、4,645,200股,合计16,529,418股,占公司总股本依次为2.34%、2.30%、1.82%,合计6.46%。

  5、公司将持续关注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出具的《关于减持洁美科技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9号《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7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7年8月16日发表同意意见。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使用期限为自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合理性和必要性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中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范围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内,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情况,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于2018年8月20日发表同意意见。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洁美科技本次以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黄  衡     陈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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