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海洋油气工程行业的发展总体处于恢复发展阶段。虽然全球海洋油气工程市场的资本开支规模有所增长,新启动的项目数量有所增加,但单个项目的平均投资规模较过去明显缩减,服务价格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价格战仍在持续进行,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较大生产经营压力,公司全力开拓市场,报告期实现市场承揽额99.64亿元,较去年同期53.12亿元增长87.58%,承揽了流花、旅大、曹妃甸、浙江LNG二期等国内大型工程项目。
与此同时,公司持续提升安全质量管控水平,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巴西FPSO P67项目主体在报告期内圆满完工,流花16-2油田群开发项目FPSO船体建造开工,流花29-1深水总包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有序开展,渤中、蓬莱、惠州、东方等大型海洋工程项目按计划稳步实施,公司在LNG工程、深水油气田开发、水下工程、FPSO工程等领域的作业能力和竞争能力继续提升。公司加快推动改革,推进国际化建设;加强成本管控,有效降低固定成本,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商务和法律风险管控,开展全面风险排查,确保了上半年生产经营稳定有序。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5.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6.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6.47亿元,资产负债率14.93%。
(一)巴西P67项目顺利完工,其余各工程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
上半年公司共运行13个海上油气田开发项目和2个模块化陆上建造项目,还有12个项目等待开工。蓬莱19-3油田1/3/8/9区综合调整项目、惠州35-2/33-1项目均已进入海上安装阶段,巴西FPSO项目P67船完工装船并运往巴西,于7月底到达目的地。报告期共完成了5座导管架和1座组块的陆上建造,实施了4座导管架、1座组块的海上安装和206公里的海底管线铺设,另有10座组块和1座导管架正在建造中。
巴西FPSO P67的实施与交付,显著提升了公司在FPSO领域的工程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国际知名度。2018年5月,由公司总包的世界最大吨位级FPSO(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P67在青岛顺利交付。这是国内迄今为止为国外交付的工程量最大、最复杂、技术要求最高的FPSO项目。P67的排水量达到35万吨,总长超过300米,总宽约74米,甲板面积相当于3个标准足球场,干重达8万吨。该FPSO作业水深2200米,最大产油量15万桶/天,储油量160万桶。
巴西FPSO项目是海油工程中途接手的“二手项目”,原来的巴西承包商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承建,导致项目“坡”多“坎”多。海油工程于2015年5月承揽下P67和P70两艘FPSO的后续详细设计、采办、部分模块建造、运输以及整船的集成、调试、拖航、交付等工作。项目接手后,公司团队在设计、采办等前端工作领域做了大量的衔接、协调、整理工作,克服文化差异、沟通协调事项繁多、设计图纸残缺、技术澄清、海量物资采办等重重困难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
在P67的建造过程中,公司进行了120多项技术和工艺创新,完成了17个功能模块总重25000多吨的建造、集成和调试等工作。项目材料采办国产化程度高达75%,带动国内近200家企业的业务发展。不仅如此,公司最后还完成了极具难度和挑战性的超重超大浮装作业,通过精密组织排除了浮装作业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碰撞风险,运用浮装托举的装船方式,将P67装上半潜式运输船,以“船背船”的方式进行“干拖”运往巴西,为巴西业主节约了宝贵的航期时间。
该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锤炼了公司在复杂项目管理、采办以及设计、建造等领域全方位的项目实施能力,显著提升了公司在FPSO浮体工程领域的作业实力,使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FPSO工程总包商,也使公司拿到了进军南美巨大浮体市场的入场券,为公司继续发力高端海洋工程建设,开拓国际市场打下了良好基础。
大批项目等待开工,工程建设渐入繁重时段。蓬莱19-3油田4区调整、旅大21-2等数个大型海洋工程项目等待开工,福建漳州、陕西西安和浙江宁波三地的陆上LNG项目也将在下半年动工,海外尼克森油砂长湖西南项目也会在近期内开工。公司正在全力为这些项目的开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6月下旬,流花16-2油田群开发项目FPSO船体建造在青岛开工,标志着我国首个自主实施的全水下深水油田开发项目正式拉开帷幕,该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实施进度4%,预计2022年初交付。在此之后,公司年内还将迎来流花29-1和陵水两个大型深水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抓住深水项目实施机遇,切实做好各项设计、采办、建造、安装、项目管理和技术研发等工作,用好深水船舶和装备,高质量服务业主,使得公司深水综合能力前进一大步,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拓展空间。
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截至报告期末):
■
主要工作量统计:
设计业务投入49.30万个工时。
建造业务完成钢材加工量5.03万结构吨。
安装等海上作业投入4862船天。
(二)市场开发取得新进展
报告期实现市场承揽额约99.64亿元人民币。其中实现国内市场承揽额89.11亿元,较去年同期51.32亿元增长73.64%;实现海外市场承揽额10.53亿元,较去年同期1.80亿元增长48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未完成订单额约176亿元。
1.国内市场承揽额较快增长,揽获流花油田群项目深水工程
报告期,公司优化投标、立项、统计等方面的市场开发工作流程,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升前置市场开发能力,保持与业主的良好沟通,对项目投资规划和客户需求紧密跟踪,提升了投标质量。上半年获得订单89.1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70%。
特别是获得了流花16-2油田群项目和浙江LNG二期项目,标志着公司再次在深水、LNG工程领域市场开发取得新的进展。流花16-2油田群项目是我国首次自主设计建造的深水FPSO总包项目,作业水深约400米,项目位于南海东部区域,公司将为该项目建设一艘15万吨级的FPSO和数套水下生产系统,以及数条海底管线、海缆和脐带缆的铺设作业。浙江LNG二期项目,则是继去年公司揽获福建漳州LNG项目2座16万方储罐和相应接收站工程后,再次在国内LNG市场获得的超过10亿元的LNG项目,对今后继续大力拓展LNG市场将产生积极影响。
2.国际市场开发稳步推进
报告期公司于海外获得了尼克森公司加拿大长湖西南油田地面工程总包项目合同(约7.5亿元人民币),以及沙特阿美某气田开发项目电缆、脐带缆铺设运输及安装合同(1195万美元)。
继续加强与SHELL、FLUOR等油公司及工程公司的合作。上半年,公司分别与ROSETTI、SBM、西门子、JGC四家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海外市场开发、数字化场地建设、标准化设计、模块化建造、FPSO总包等各方面开展合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成为了壳牌、沙特阿美等11家大型油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与13家油气公司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撤销并重设部分海外分支机构,积极进行海外布局优化,目前海外机构18家,正探索在各区域设立区域管理平台,以区域管理平台为中心,推动区域内市场开发,建设区域化的总包能力,以更好的满足国际市场拓展需求和国际业务运营需要。
公司当前目标市场主要在中东、东南亚、非洲、巴西、北美等地。本年里公司将继续加强泰国、文莱、沙特、阿布扎比、加拿大、墨西哥、尼日利亚、俄罗斯、圭亚那等地的项目跟踪和市场开发,以期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坚定推进和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1.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明确改革目标和基本思路,加快推进改革步伐
公司上半年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工程公司”奋斗目标,积极进行机构改革的谋划。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升国际化能力、夯实工程技术服务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改革目标,逐步凝聚改革发展共识,统筹谋划、精准施策,提出了改革目标和基本思路,不断完善改革方案,最终制订了具体的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通过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为人才赋能,有效激发活力,释放企业发展新的动能,扎实推进全面国际化步伐和国际一流能源工程公司建设,努力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2.深入谋划战略发展路径,推进公司整体全面国际化建设
国际化战略是公司国际一流能源工程公司建设的必由之路,是破解长久困局和达成长远目标的必然选择。公司主动开展全层级、全领域、全方位的国际对标,通过对比和寻找差距,系统规划国际化发展战略。上半年公司系统规划国际化业务组织管控体系和国际化运营运作能力建设,优化海外市场开发平台的配置,完善境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排查海外项目潜在风险,保障投资安全及海外公司的发展,努力构建与当前激烈的国际业务竞争相匹配的市场开发体系和力量,加快整体全面“走出去”步伐。
(四)深水、水下技术研发持续取得新突破,为即将实施的流花、陵水深水项目打下技术基础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运行的大型科研项目共计6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6项,中国海油集团项目21 项运行。深水及水下课题共有21项正在运行,深水及水下技术的研究积累取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成果。
科研课题“深水平台钢悬链线立管X65级管道焊接关键技术研究”顺利通过中国海油集团公司验收,标志着公司经过3年时间成功开发深水钢悬链立管焊接工艺,为南海深水项目国内首条深水悬链线立管的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准备。
经过3年的技术积累,突破了深水碳钢海管Reel型卷管铺设的诸多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了适用于1500米以内水深、管径4″-16″的单层碳钢海管Reel型铺设技术能力,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为深水油田的开发打下了较好基础。
工信部课题“水下连接系统及关键设备研制”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完成了深水无潜连接共性关键技术、深水水下连接器及其配套工机具设计关键技术、制造技术、测试技术和装备、海上安装作业技术等研究工作。项目研究成果已在番禺35-2/35-1、文昌10-3气田开发项目中得到了实际应用,并在南海300米左右水深处完成了样机的实海试验和卡箍式连接器的示范应用研究,有助于提升深水水下连接系统的国产化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18-02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17日,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晓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现场实到董事6位,独立董事邱晓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黄永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行增额及延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和银行预付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0.332亿美元。其中: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0.166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0.166亿美元,担保有效期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
由于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合同额增加,开工时间延后,同意担保金额增加至0.382亿美元。其中: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
延长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19年9月30日。
延长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4)2019年9月30日。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担保增额及延期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调整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取消购置深水卷铺船的议案》
经公司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子公司”)购置一艘深水卷铺船,投资总额不超过198,030万元人民币。
深圳子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要求与目标船东进行谈判,目标船东不接受公司报出的价格。目前,公司获悉该船已经以高于公司报出的价格售出。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同意取消深水卷铺船购置项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8-02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进行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因合同额增加,担保金额由0.332亿美元变更为0.382亿美元
● 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英文名称COOEC NIGERIA FZE,以下简称“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并实施尼日利亚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1.66亿美元)向项目业主DPRP与DORC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及合同金额10%的银行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美元金额为0.166亿美元、预付款保函美元金额为0.166亿美元,合计0.332亿美元。担保期限预计为担保开出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现因合同调整,合同金额由1.66亿美元增加至1.91亿美元,且工期进行了延长。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合同所规定的银行保函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履约保函由0.166亿美元增加至0.191亿美元,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2、预付款保函由0.166亿美元增加至0.191亿美元,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已经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担保情况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
注册地点:尼日利亚DANGOTE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设两名董事,分别为李小巍和顾洪。李小巍为海油工程副总裁,顾洪为海油工程总裁助理。
经营范围:该公司为实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而专门设立,经营范围为该项目的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情况:
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18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和海油工程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持有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
担保主要内容:作为主要的责任人,本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提供担保,如果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公司将履行或采取必要措施承担相关责任。
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调整情况:
1、履约保函由0.166亿美元增加至0.191亿美元,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2、预付款保函由0.166亿美元增加至0.191亿美元,最长担保期限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其他条款不变。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调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保人为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增额和延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增额及延期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七项,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1.217亿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17年度)净资产的33%(按照2018年8月10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545计算)。全部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18年1-6月主要财务报表)
八、备查文件
1、海油工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履约银行保函和预付款银行保函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8-02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6月15日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遵照执行。
由于上述对财务报表格式的新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的财务报表格式要求。
2、审议程序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2018年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化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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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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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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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
■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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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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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利润表主要变化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变更前
■
变更后
■
3.调整“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位置,上移至“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后。
(三)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变化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公司目前不存在该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资产金额不产生影响,只涉及列报的变化。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2018年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8-02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2018年8月17日,公司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邬汉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