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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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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新增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苏宁”)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8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南京苏宁为销售机构,并在南京苏宁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E类:006162)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南京苏宁办理上述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投资事务,参加南京苏宁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办理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请遵循南京苏宁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者可通过南京苏宁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8年8月22日起暂停上述相关业务,该业务自2018年8月25日起恢复办理。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E类份额单独进行判断。

  (2)原自2018年7月20日起暂停的针对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大额申购业务(具体内容可参见2018年7月19日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公告》)自8月22日起同时恢复办理,但申购金额仍不得超过本次限制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具体规定请参见本事项第(1)条内容。

  (3)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

  (4)该公告仅对本基金E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事宜予以说明,对于本基金A、C类份额的具体规定可参见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公告》。

  (5)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33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8年8月22日起暂停上述相关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合并进行判断。

  (2)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恢复办理上述大额申购业务的日期届时将另行公告。

  (3)该公告仅对本基金A、C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事宜予以说明,本基金E类份额的具体规定可参见2018年8月21日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临时公告《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公告》。

  (4)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33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苏宁”)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8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南京苏宁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鸿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684,C类:005685)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南京苏宁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南京苏宁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处于封闭期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起适用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南京苏宁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南京苏宁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南京苏宁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南京苏宁办理上述申购等基金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南京苏宁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南京苏宁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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