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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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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对象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6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对象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全部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即将限售期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股份自解锁上市之日起承诺24个月不减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

  注:如因公司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原因,2018年9月13日限售股份未能办完解限上市手续,股东承诺24个月不减持期限不变,延长后的不减持期限截止日顺延。

  2、 股东不减持承诺如下:

  隆晓燕女士、梁甫华先生、宫臣先生、李玉元女士等26位股权激励对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将于2018年9月13日限售期届满的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于解禁上市日起24个月不减持,即延长至2020年9月13日。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内,承诺人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份限售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限售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本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上述承诺人亦将严格 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相关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任务。

  二、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承诺24个月不减持公司股票的股东严格遵守承诺,若承诺人违反承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将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告披露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股份的锁定申请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不减持的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万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6月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已发表法律意见。

  考虑到税务因素及为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解锁要求,公司拟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本计划的时间安排”之三“本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条款进行修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相同地方,都做相应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针对公司《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

  隆晓燕、梁甫华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二人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4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长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部分条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修改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尚待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改对照表如下:

  1、修改前: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全体被激励对象均自愿承诺: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次解除限售之日,其该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追加24个月锁定期;于第二次解除限售之日,其该次解除限售的股份追加12个月锁定期。

  修改后: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关于本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相同地方,都按此条款修改。

  除上述修改外,《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15:00至2018年9月4日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8月29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5层夹层会议室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别提示:

  1、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中小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3、 登记时间:2018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109,邮箱:zqswdb@txdkj.com(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臣、李岑

  电话:0755-33687792   邮箱:zqswdb@txdkj.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智界2号楼14层前台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845”;投票简称为“TX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使用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拖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8年9月4日下午14:30召开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这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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