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项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的子公司重庆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医药”)于2018年8月15日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责令召回通知书》(渝)药责召通〔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指出国中医药在2017年1月—2017年3月生产的中药饮片产品部分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国中医药立即召回相关产品。
二、召回产品情况
国中医药于2017年3月18日起申请暂停生产,停产前两月,其在未经许可的场地组织生产,生产的中药饮片以原有批号入库,责令国中医药立即召回相关产品。
国中医药主要从事药用植物初加工、中药饮片生产及销售业务,其在未经许可的场地组织生产主要系2017年1月国中医药将中药饮片生产业务及生产线转移至其他生产车间生产,导致发生上述违规情形。
本次召回的产品为2017年1月-3月生产的全部中药饮片,由于该期间为春节前后,中药饮片产量相对较低,产品入库金额约为203万元,影响力度较小,公司目前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召回。
三、采取的处理措施
1、收到通知后,公司及国中医药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暂停经营涉事品种。
2、公司及国中医药将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沟通、了解事件的最新情况,妥善处理产品召回的相关事宜。
3、截至目前,公司及国中医药尚未收到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
4、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召开了相关会议,深刻反思,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此次事件,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产品质量,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国中医药的中药饮片生产已于2017年3月主动向主管监督部门报请停产,2017年4月起,国中医药已不再生产中药饮片,公司的中药饮片业务已由其他子公司负责。国中医药2017年度中药饮片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878.56万元,占国中医药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18.9%,占天圣制药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38%;初步估计此次涉及被召回的中药饮片品种销售收入约为148万元,占天圣制药2017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06%。国中医药对公司营收、净利润等各方面影响较小,本次召回涉及品种金额较小,且已不再承担公司中药饮片的生产工作,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不排除由于本次事项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将虚心接受有关部门整改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有效的销售策略,尽力减少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件的进展,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