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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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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公司围绕着年初制定的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以市场为核心、以质量为保障、以成本为导向,加强基础管理,注重环保安全,展开生产经营工作。

  一、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顺利

  (一)“年产10,500万平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中一条生产线于2017年07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其余两条生产线于2018年07月全部投产,达产后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提高。

  (二)2017年09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投资建设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扩产项目”进展顺利。项目克服了雨季施工等诸多困难,从厂区建设、设备安装到投料开车成功,仅用105天,于2018年01月建设完成并投产,公司年新增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产能15,000吨。该项目使公司PE管道产品产能再次提升,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及市场占有率。

  (三)2017年10月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目前正在按计划实施中,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公司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供需矛盾,提高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力。

  二、公司各类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促进技术能力的提升,努力开源节流,向技术要效益,向管理要成本,通过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深化管理,公司在生产、销售、技术、管理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更加扎实的基础。

  (一)PE管道产品因“煤改气”政策推进放缓,产品销售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公司继续坚持“质量是企业立命之本”的理念,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现公司和异地公司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了产品形象和客户与市场的认知度;适时优化客户结构,港华、华润等优质客户销售占比提升;同时,加大了给水管道产品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力度,有效降低了所受影响。

  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公司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全融合玻纤带增强技术,该类产品主要适用于海陆油气田的开采与集输,目前该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只有国外极少数厂家掌握。公司RTP项目研发工作进展顺利,采取以销养研的模式,目前在积极寻求产学研合作。

  (二)BOPA薄膜产品因市场价格的调整幅度较大,致使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在市场不利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报告期内BOPA薄膜产品的产量及销量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同时BOPA薄膜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1、自制母料全面使用,硅系母粒研发取得阶段性进步

  公司自2011年开始自行研发母料,近几年,自制母料在逐条生产线开发试用,到今年上半年,除有特殊要求客户外,公司自制母料在三个厂区六条BOPA薄膜生产线全部投入使用,使用率在95%以上。同时硅系母料的研发也在二氧化硅的选型这个关键点上获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已经投入使用。

  2、主要备件国产化,维修成本得到大幅降低

  多年来,公司BOPA薄膜主要备件始终采用进口,随着生产线运转年限的增长,目前一些大备件逐渐面临更换,公司薄膜事业部在备件国产化上寻求出路,在胶垫、变速箱、离合器等大宗备件上深入调研,大胆采用国产化备件,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大大节省了成本。同时薄膜事业部整合三地、六条生产线的资源,统一配备备品备件,不但方便了使用,而且节省了大量资金。

  3、专用尼龙膜研发和销售取得实质性进展

  专用尼龙膜,主要适用于锂电池铝塑包装以及药品包装,该类产品目前主要依赖进口。公司专用尼龙膜于2018年03月份通过了铝包膜厂家上海紫江企业的验厂,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并批量供货。上半年给东莞卓越、苏州锂盾、浙江道明等提供了产品或样品,获得了良好的反响,为大规模的投放市场做了良好的铺垫。

  (三)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公司积极建设拓展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但近年来也因其较高的收益率致使大批厂家扩产以及新厂家的进入,使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今年上半年公司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产销量较上年有所提升,但随着市场价格的逐步下降以及公司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生产尚处于爬坡阶段,产品产能未能全部释放,致使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1、2018年上半年,沧州隔膜科技公司制定了七项工作计划、十一项控制措施,通过设备改造、环境控制等手段,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了产品收率、降低了维护成本;公司针对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先后组织了萃取装置改造、资料配方调整试验、干燥房环境改造、白油罐区改造等项目,通过技改实现设备控制自动化,努力降低产品成本。

  2、出色完成了体系换证、认证和各类验厂任务

  德州东鸿制膜公司于2018年03月顺利通过了IATF16949认证审核工作,沧州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也一次性通过IATF的换版审核。通过审核工作让隔膜事业部的质量管理工作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2018年上半年,隔膜事业部先后接待了三星、盟固利、ATL、CATL、中航锂电、力信等多个大客户的沧州验厂,均一次性通过。各验厂专家对我公司的质量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全面推进精益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整合管理资源

  为整合管理资源、控制成本费用,公司报告期实行了部分物资材料统一采购的管理办法,对各事业部的辅材、五金进行统筹管理,统一采购,这样不但起到控制成本费用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了整合资源信息,节省人力物力的作用。同时开展了机票、快递、货代、车辆维修等费用专项调研工作,实行统一招标、统一定价的管理模式。统一采购的实施,规范了采购管理,进一步防范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有序发展。

  (二)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提升综合竞争力

  产品的品质是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的核心要素,公司始终秉承“质量是立命之本”的理念,深化推进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严格控制产品制造流转环节,发挥自检功能,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工艺改进和技术攻关等级一系列措施,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赢得了客户信任。2018年上半年,公司顺利通过了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并于七月份授予了公司该荣誉,这是对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高度认可。

  (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良好的企业制度可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强化企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修订、完善了各类制度流程,新建制度十七个,修订原有制度二十个。强化责任的落实,加强考核与监督。同时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制度流程管理的信息化,实施了采购申请审批、出差培训申请审批、费用报销等电子审批,规范、理顺流程的同时为工作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牢记安全环保责任,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力度

  公司成立了总公司级安全环保部,各公司分别成立了工作机构并逐级明确和落实责任,在机构上得以进一步健全,同时促进了安环管理的专业化提升。在公司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上半年紧紧围绕安全环保工作方针和目标,推动安全环保工作向精细、扎实、有效的方向迈进。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环保标准化和职业健康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提升了一个新台阶。在深化日常性、季节性安全环保管理的同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环保生产月活动,落实安全环保责任主体,落实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安全环保工作到岗到人,加大处罚力度。安全环保基础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无发生一例重大安全和人身事故。

  (五)加强技术管理,提倡技改技措,提高生产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开源节流是费用控制永远的主题,有效的成本控制将大大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度,依靠技术提高生产力是降低成本最根本的手段。报告期内各事业部通过技术创新、技改技措,进行大大小小的创新和改造近百项,促进了工艺、设备的运行效率,节能降耗工作得以深入开展,促进了技术进步,培养了技术队伍。公司出资奖励在质量效益提升、技术管理、技术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项目和员工,激励员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倡导开源节流,通过管理和技术降低成本。

  (六)多措并举、搭建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企业

  公司采取各项举措着力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贯通技术人才培养、发展通道。公司建立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让各个专业技术岗位的专家、带头人、骨干享受与行政干部中高层平等的待遇,让他们的薪资得以真正提升,鼓励他们专心致志搞技术、搞研发、带徒弟。本报告期公司聘任副工程师十六名,工程师二名。七月份,公司出台了助理工程师岗位评聘试行办法,为专业技术类员工和对口专业的本科生提供了学习、职业、薪资晋升渠道,这样一来,公司技术人员的通道完全打开,为企业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和留住人才奠定了基础。

  公司将以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设计为基础,打开各类人才发展的渠道和途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七)加强干部管理与考核,约束和激励并举

  中高层是企业管理与发展的基石,中层强则企业强。为了进一步发挥中高层管理作用,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各项管理的执行力,促进中高层的履职能力,公司于报告期内开始推行干部履职台帐制度,每个月记录中高层的工作职能履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检查整改情况、工作亮点等,不仅促进了工作效率,而且为年度干部考评和干部的选拔、晋升提供了依据。

  (八)合理配置岗位,整合人力资源,培养一岗多能

  人力成本目前已经上升为企业经营最大的成本之一。2018年初,公司对各单位岗位进行了重新评估,科学定岗、合理定编。同时,各事业部内部按生产订单的需要,合理安排同岗和类似岗位人员的事业部内部各车间的轮岗,这样既降低了人力成本,又增加了员工出勤的饱和度,提升了员工个人收入。根据生产和技术的需要,公司上半年加大了人力资源整合力度,除各事业部内部的人员调配外,各异地公司、各事业部之间,进行了整体人力资源整合与调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成为公司成本控制重要的一环。

  (九)创新薪酬管理体系,推行同岗同酬、体现技能区分的激励机制

  2018年01月,公司在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首批试点推行新的工资体系,旨在体现劳动者同岗同酬,对于基层员工提高了固定工资比例,降低了考核比例,保证一线员工收入稳定,以技能区分能力与收入。加大了中高层的考核力度,体现管理、技术、销售在企业经营中的影响和作用,突出履职评价、业绩评价和创新评价。公司分别在一季度和二季度进行了员工技能考核,根据技能考核结果,上半年共有20%的员工上调了技能工资。随着新体系的日渐成熟,7月份在沧州湿法隔膜沧州锂电隔膜公司推行新的体系,目前已经完成体系的建立,并开始运行。

  (十)加强重要岗位的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任职能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着重对关键骨干岗位进行了计划性的培训,公司对全体业务人员、隔膜数字岗位人员、各事业部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整体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保证上岗人员的专业满足岗位需要。公司规划发展部就国家重点要求的工作,如环保、安全也组织了专业培训。

  (十一)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软实力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总结提炼公司宗旨、理念、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一个新明珠。围绕着公司理念,创新思维,科学规划企业发展,推动各项管理。为加强文化建设,凝聚员工的思想、规范员工行为,创造和谐的管理氛围,公司自去年下半年建立了企业微信公众号和内部微信平台。利用公众号对外宣传企业,树立企业形象。对内作为与员工沟通的平台,宣贯公司政策,组织员工活动,展示员工风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做好喉舌,凝聚和激励员工队伍。

  上半年,公司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开展“春季拔河跳绳比赛”、“沧州明珠篮球比赛”、“明珠宝贝儿童节照片视频展”,“我在明珠勇敢说爱”父亲节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应急救护知识讲座,组织“迎端午、粽飘香、情意浓、包粽子”活动以及“拜师大会”等活动。这些活动展示出了广大员工“有能力、有活力、有魅力”的新风采,还激发了员工的团队意识和荣誉感,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认可度。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9,570.71万元,较上年下降8.52%;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37.98万元,较上年下降56.70%。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随着市场的调整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销售价格降低,导致产品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但因新投产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尚处于爬坡阶段,产能尚未得到完全释放,导致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产品盈利能力下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与上期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18年05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吸收合并方存续经营,德州东鸿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宏伟

  2018年0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4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董事谭德建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赵如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049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8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8-050号。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8 月1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051 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专项意见和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8月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2020 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8月 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052号。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8 年 8月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8年 8 月 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18-053 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8年8月17日11: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高树茂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市场的开拓和提升产品竞争力,是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2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36,593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99,985.96元,扣除发行费用15,999,985.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2,800,000.00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4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507,234,684.51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506,941,466.78元(包括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2,270,463.48元),银行手续费293,217.7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00,000.00元。

  2、2018年1-6月使用金额

  2018年1-6月使用金额为4,117,955.73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4,111,226.15元,银行手续费6,729.58元。归还募集资金20,600,000.00元。

  3、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1,962,799.69元,其中利息收入515,439.9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8半年度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自主研发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和经营,相关资产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逐步提高,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有利于市场的开拓和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属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日期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内容

  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本次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

  (四)审批程序

  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对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预计将影响公司2018年净利润,经测算:预计调增2018年净利润约3,110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结合了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了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市场开拓和提升产品竞争力,是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市场开拓和提升产品竞争力,是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沧州明珠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沧州明珠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2018年8 月 17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8-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产品出口和原料进口的结算货币主要是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和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2018-2020年开展经营所需大宗原材料采购进口比例较高,由此会产生大量的经营性外币负债,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通过金融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金融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本议案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期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商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未来两年原料进出口业务金额以及谨慎预测原则,预计2018-2020年叙做金融衍生品业务标的资产总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0万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准备情况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为决策机构,授权总经理批准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及交易业务,明确财务部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审计部负责内控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 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五)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二)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 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三)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 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主要投资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本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2018-2020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0万美元。

  九、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沧州明珠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5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8年9月2日—2018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8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会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8-2020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8月31日18: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318、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以上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8-04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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