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9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5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15:00至2018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189,189,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3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88,964,5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11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224,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7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1,622,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0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1 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票为189,166,5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81%;反对票为2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9%;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60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72%;反对票为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2 回购股份的用途
同意票为189,166,5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81%;反对票为2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9%;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60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72%;反对票为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同意票为189,166,5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81%;反对票为2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9%;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60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72%;反对票为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以及资金来源
同意票为189,166,5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81%;反对票为2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9%;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60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72%;反对票为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5 回购股份的种类、预计回购数量上限和比例
同意票为189,166,5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81%;反对票为22,6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9%;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600,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072%;反对票为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92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票为189,163,4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4%;反对票为25,7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59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62%;反对票为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3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1.7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票为189,163,4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4%;反对票为25,7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59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62%;反对票为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3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票为189,163,417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4%;反对票为25,7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1,596,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4162%;反对票为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838%;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殷长龙律师、李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0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A 股股票,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自有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的情况下,预计回购的股份约为2,66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日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证券部
联系人:赵迪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86017925
传真号码:0755-86015117
电子邮箱:zhaodi@montnets.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