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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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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印纪传媒编号:2018—105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补充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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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274 号(下称“关注函”)。2018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现就关注函部分问题做出补充披露,情况如下:

  前述关注函要求公司自查是否存在资产或者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经公司自查,未发现资产或者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并于2018年8月9日进行了回复并披露。

  至近日,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函件,提及公司因涉诉4.17亿元,设立在民生银行的一般结算账户被司法冻结。于是公司再次自查,发现民生银行的一个一般结算账户存在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9日期间曾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其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同时,发现设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结算账户已于2018年8月6日被司法冻结。关于上述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曾被司法冻结和基本结算账户正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其他方的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

  公司将通过自查、询问相关方等方式,尽快了解上述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原因和具体情况。若存在涉诉或其他应披露情形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另外,经过本次自查,发现公司有5000万元资金被冻结,系广东华录百纳蓝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蓝火”)诉印纪影视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纪影视”)《电视广告委托发布合同》欠款纠纷一案,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印纪影视向广东蓝火支付广告费48,12,000元及违约金,诉讼保全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282,861元,广东蓝火开展诉讼财产保全查封冻结相应资金所致。印纪影视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事项已于2018年8月2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印纪影视与广东蓝火的广告费已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计入成本,前述诉讼公司即使败诉也不会产生新增负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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