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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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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8-06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特佳:证券代码:002239)自2018年4月2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收购资产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2日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深交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8月11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根据公司提交的收购资产相关文件提出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或出具核查意见,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中介机构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公司无法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回复。为落实完成《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8月16日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回复《问询函》且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根据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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