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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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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19                                公司简称:神力股份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挑战仍然较大,国际贸易争端日益加剧,中美贸易战的爆发对制造型企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供给侧改革逐渐深化,市场竞争依旧激烈。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紧抓企业运营发展的大局,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稳定中寻求突破,不断创新营销管理,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新局面,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平衡协调发展与经营质量之间的关系,细化控制流程,稳定各项业务发展,秉承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品牌和经营质量,努力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秉承“产品要赢得用户信任,企业要赢得社会认可”这一宗旨,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坚持以市场为中心的理念,加快拓市场、扩市场、拼市场,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领域。

  报告期内,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被多家客户评为质量优秀供应商和长期合作伙伴;在科技强企方面,公司申报了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公司继续推进技术创新、工艺改造,对新工艺、新技术进行试验、推广,不断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综合成本;对必要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为提高加工精度、生产效率、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提供了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以品质、经营、效率、生产为主线,持续推进ISO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考评改善机制,深抓工艺纪律、异常问题处置、质量控制等措施及售后服务标准化建设等手段,产品品质得到了有效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对内强化内部管理,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等基础管理,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了经营与管理行为,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营,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忠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号)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31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3,701.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608.3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212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68.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758.85万元。

  2018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86.4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3,186.48万元。2017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12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759.3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16年12月14日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转换情况。

  2017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29.50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0088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17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由于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拟进行地区规划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原用地拟被政府收储。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编号为GZX20161002地块,位于常州市经开区富民路南侧、兴东路西侧,面积共计62,106平方米。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变。

  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4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1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7,016,7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083,3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1月21日全部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21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原因

  “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

  1、由于地区规划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原用地拟被政府收储。经公司审慎研究,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的编号为GZX20161002地块,上述地块控规规划已于2018年2月调整完毕。由于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该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发改委备案及环保批复均需重新履行相应程序,程序用时较长而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

  2、募集资金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电机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材料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压缩产品盈利空间,而下游未来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产能,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进一步扩大产能的最佳时机。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高端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期间由2018年7月延长至2019年4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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