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公告编码:2018-08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预计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3亿元左右,同期下降 40% 左右。

  ●公司预计2018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1亿元左右,同期下降 36% 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8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3亿元左右,同期下降40%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1亿元左右,同期下降36%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报告期经营情况所做的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75.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93.75万元。

  (二)每股收益:0.58元。

  注: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2月,公司收购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70.60%股权的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有关规定,需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与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年同期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据此,2017年上半年报告法定披露数据对应调整。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受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安全事故以及4月28日起园区停产进行环保集中提升改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开工率严重不足,销售收入下降,停产费用增加,导致公司2018年上半年效益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未经审计后的2018年上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码:2018-082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接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芸霞女士有关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许芸霞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54,4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2%)质押给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8月13日,并于2018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许芸霞女士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为个人融资需要,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许芸霞女士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730,27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0%。其中质押股份1,254,473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2.50%,占本公司总股本0.22%。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ST亚邦        公告编号:2018-08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5日,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制酸”)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灌南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灌环罚【2018】102号,灌环罚【2018】10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灌环罚【2018】102号)的主要内容:

  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2018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至你公司针对《关于依法查处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通报》(连环发【2018】114号)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阅你公司相关环评资料,根据“关于对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的批复(连环表复【2014】61号)”,该项目原厂址位于园区新港大道东南侧、经八路东侧地块,调整到原奥德赛公司(新港路北侧、经二路东侧)及中能化工部分闲置地块内。2018年3月12日你公司与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三同时”委托检测合同,今日现场检查时你公司还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取得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你公司98%硫酸290000T/A和20%发烟硫酸40000T/A生产线未通过“三同时”验收擅自进行生产。

  你公司上述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六个月;

  2、你公司98%硫酸290000T/A和20%发烟硫酸40000T/A生产线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50万元整)。

  二、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灌环罚【2018】103号)的主要内容:

  江键:2018年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至连云港亚邦制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98%硫酸290000T/A和20%发烟硫酸40000T/A生产线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进行生产。你作为该公司该项目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对该公司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经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目前,亚邦制酸已启动“98%硫酸290000T/A和20%发烟硫酸40000T/A生产线”环保“三同时”验收程序,相关自主验收材料已备齐,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组织验收。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