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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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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LED行业整体增速减缓、竞争有所加剧,行业面临多重外部挑战,一方面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深入、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经济因素制约行业发展,另一方面行业近几年大规模扩产产能于2018年上半年相继释放,掀起了新一轮价格战。报告期内,公司克服不利因素,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通过提高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以提升毛利率,以及降本增效,有效实现成本管控,维持稳定的利润空间,经营业绩实现了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8,434.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1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49%;实现每股收益0.364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94%;截至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605,341.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3,150.88万元。

  报告期内主要亮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创新驱动,自主研发能力迈上新台阶

  本报告期,公司持续创新驱动,完善技术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8,908.14万元,同比增长53.03%。新增科研项目申请8项,新增专利申请50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33项、外观设计7项。报告期内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成功。公司分析测试中心通过CNAS的监督与扩项评审。公司参与完成的“半导体发光器件跨尺度光功能结构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项目荣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同时,据LEDinside最新研究报道,国星光电成功跻身2016-2017全球LED封装企业营收TOP10。

  本报告期,公司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布的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公司作为全球首款户外最小尺寸的1921器件以其防水、防尘、防紫外的特性及出光柔和的五面立体刷墨专利技术完美演绎海上上合峰会;自主品牌“REESTAR”继续立足高端LED显示市场,凭借高亮度、高可靠性、高品质等优点赢得国内外高端市场高度认可:REESTAR RS-3535MWAR作为首批人民日报数字屏媒户外试点项目进驻山东多所高校,推动现代数字化全媒体战略转型;REESTAR固装产品RS-2020MBAM助力华为的法国新品发布会圆满举行;由REESTAR提供核心显示器件的显示屏全程见证俄罗斯足球世界杯五大主办城市的赛事盛况。同时,REESTAR亮相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成功连续三年登上“博鳌”国际舞台。

  (二)抢先布局细分领域,强化自身差异化竞争优势

  伴随行业细分领域的拓展,公司通过深耕产品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升级,实现产品的多元化、精细化、差异化,以保持差异化与竞争力,通过在CSP、紫外与红外应用等前瞻技术领域进行全面、深层次的技术布局和科技攻关,深度开发汽车照明、植物照明、闪光灯等细分领域,抢先布局细分领域市场。报告期内推出透明显示细分领域新品FM-3510侧发光LED显示屏器件,全面满足LED透明屏的显示要求,在透明屏细分领域崭露头角。公司快速响应Micro和Mini LED技术趋势,成为国内首家成立Micro&Mini LED研究中心的LED封装企业,并自主研发推出“Mini LED”新器件产品,加速推动LED显示屏点间距进入P0.X时代,Mini LED新品6月在美国、广州两地同步首发,继续引领行业“封”潮。

  (三)优化投资者关系,资本市场互动继续加强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媒介加深投资者对公司了解;二是与机构投资者进行实时沟通交流,积极参加特定对象调研会议、业绩说明会、机构策略会、路演及反路演,全面阐释公司的投资价值和竞争优势,加强公司正面宣传。报告期内公司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网络提问回复率100%。同时,为拓宽交流渠道,公司自主举办两场较大型投资者交流会,与80余家机构投资者面对面交流,成功搭建与资本市场良好的互动平台。

  (四)专注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取得积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对标管理,借助公司SRM(供应商管理)、ERP等信息化平台,实时优化库存管理,缩短存货周转天数。一方面,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节流降本活动,落实生产过程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通过针对主要产品开展成本分析和市场分析、优化产品设计、设备配件升级、细化作业标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另一方面,依靠公司信息化系统实现生产看板实时监控、智能化防错,大幅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按计划推动生产自动化,实施多个自动化项目,探索机器人在生产制造中的创新应用,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五)加强品牌渠道构建,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媒体广告、视觉体系、行业论坛、展览展会、内容营销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展现公司综合实力、研发成果、新品优势和企业文化,完善了公司百度信誉档案,着重构建传播渠道、收录搜索引擎和深耕公司企业动态内容;参与并赞助行业极具影响力的技术和产业交流会,以国际化的视野建立完善的品牌推广系统。本报告期,参加荷兰、美国、德国、俄罗斯、印度、香港等国内外主流行业展会7个,国星光电AAA牌二极管(LED)和NATIONSTAR牌LED灯具荣获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的“广东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勇

  2018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6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自安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杨雷先生出席并表决),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18年8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与《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非视觉光源事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成立非视觉光源事业部结合了现有架构与组织制度运行情况,符合市场发展趋势,有助于把握新兴市场机遇,抢占高端市场份额,同意该议案事项实施。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3.1《关于修订〈公司组织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发放公司2016年度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奖励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在2016年度科研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团队发放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奖励金合计不超过157万元,有助于营造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科研人员奋发工作,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改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改选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过改选,公司第四届薪酬委员会委员的组成情况如下:蒋自安(主任委员)、程科、戚思胤、杨雷、付国章。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相关议案》

  7.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审议通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7.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8年8月6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有助于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审议通过《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以人民币计价的期权费后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未来某一约定日期以约定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结售汇交易的业务。

  2、合作银行

  在具体银行选择上,由于汇率报价时刻在变动,银行价格高低排序也有略微变化,为保证结汇、期权等套期保值利益最大化,公司建立合格合作银行备选库,在办理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时,分别选择询价时点价格最佳的银行为合作银行。

  3、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为针对出口业务,结合公司的账期特点,主要为1、2、3个月的远期结汇,此类金融产品在协议签订日锁定远期结汇汇率,到期日一般做全额交割或做汇率差额金额交割;远期售汇业务目前针对公司的一般设备或材料进口阶段性外汇头寸缺口,根据账期签订协议,锁定售汇汇率到期买入外汇进行对外支付。

  外汇期权业务主要是针对公司出口收汇,签订协议支付相应期权费用后,拥有的有权以一定汇率或者汇率区间进行结汇业务的选择权,到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

  4、业务期限和额度

  本次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实施期间为: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用于上述业务的交易金额每年累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必要性

  回顾2017 -2018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价格持续大幅度波动。随着公司出口业务不断拓展,收回美元货款不断增加,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美元资产风险敞口较大。为控制汇率风险敞口,公司需要采取外汇远期结售汇、期权等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提前锁定汇率风险。

  三、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出口业务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效益的影响,不存在投机性操作。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情况概述

  1、业务简介

  供应链金融,就是金融机构将核心企业和供应商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可以解决上游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通过打通上游融资瓶颈,降低供应链条融资成本,提高核心企业及配套企业的竞争力。

  公司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供应商,在该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公司处在核心企业地位,对供应链金融成员和供应链金额具有决定权,对上游供应商企业有严格选择标准和较强控制力;在供应链成员组成上,公司拟在现有交易的供应商中选择企业资质较好、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及有此融资需求的核心供应商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公司基于对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如下图所示)。

  ■

  2、业务优势

  a.可扩大赊购比例和账期,延迟付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b.有助于获取上游给予的供应价格折扣;

  c.为供应商提供便捷低成本融资渠道,帮助供应商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能巩固公司在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

  d.征信系统和贷款卡上不体现贷款信息,不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

  e.通过金融机构实现全线上操作,确保安全,避免操作风险。

  3、业务额度及合作金融机构

  业务额度:根据公司的发展及经营预算,本次拟开展针对公司供应商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年度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机构的条件对比及匹配度,授权董事长决定供应链金融涉及合作机构、合作条件等具体事宜。

  4、业务流程

  a.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资料;

  b.向金融机构推荐准入供应商,金融机构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完成相关的权限配置操作,并收取供应商基础资料,关联公司授信额度建立供应商保理融资额度;

  c.供应商向金融机构提供该笔保理融资业务项下的放款资料,包括贸易背景单据,如交易合同、发票等。

  d.公司线上向金融机构确认应付账款,金融机构向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发放融资;

  e.业务到期时,按照协议约定,公司付款到协议约定账户。

  二、 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将在确保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办理应付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 风险分析

  本次拟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在不缩短现有供应商的付款账期且与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前提下进行,不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货期、产品质量等,对公司的日常采购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故公司不存在任何的经营风险。

  四、 独立意见

  经审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情况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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