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25 公司简称:ST云维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春节、两会、取暖季及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煤焦钢市场价格先抑后扬,期间有反复。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采购原煤42万吨、销售原煤4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4,794万元,实现净利润1,477万元。
上半年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回顾如下:
资产注入工作情况
公司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因标的资产发生事故导致终止,2018年公司仍需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推进优质资产注入,为此公司积极主动配合上级主管机构开展资产注入前期工作,后续将继续与上级主管机构加强沟通,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推进资产注入工作,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资产注入完成前,公司在原有经营范围内,继续开展煤焦化产品贸易业务,以维持公司正常运营。2018年国家供给侧改革将持续推进,去产能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原煤、焦炭产能的淘汰和减产改善供需矛盾。借助产能淘汰和减产带来的机遇,巩固已有市场份额,继续开拓市场,积极拓展采购、营销渠道,努力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
中美贸易战的升级对进口贸易影响存有不确定因素,公司持续关注中美贸易战进展,分析可能带来的贸易影响因素,特别是进口煤政策变化。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贸易策略,积极跟踪市场宏观经济走势,科学、合理地分析市场行情,争取实现预计的贸易利益。加强与上下游客户沟通协调,拓展和增加公司贸易合作伙伴;加强区域供需平衡判断分析,找寻供需缺口和最优性价采购渠道,确保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利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
充分盘活阶段性闲置资金,报告期内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8-017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昆明市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云南资本18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周先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的变化和处理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章节,本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018号公告。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云南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及云国资统财〔2013〕288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省属企业2014年-2018年年报审计业务统一委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司法重整后控股股东变更为云南省国有资本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合计为20万元。该议案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019号公告。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020号公告。
六、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追加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周先田、朱颖、袁国欣、李晶、凡剑、李斌回避表决,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43,000万元,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8-021号公告)
七、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预案》。
公司拟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18-022号《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8-018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的工作机构、工作经费和党组织所履行职责等,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对照如下:
■
《公司章程》经修订增加部分条款后,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8-019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2014年至2017年度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均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多年来,公司与大华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大华所向公司提供的2017年度审计服务已按双方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不再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2016年度被法院实施司法重整,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审计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根据云南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及云国资统财〔2013〕288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省属企业2014年-2018年年报审计业务统一委托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决定拟不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就不再续聘大华所提前进行了告知。
二、公司拟聘请的2018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20万元。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不再续聘大华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审计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聘其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尚待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其他
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的审计服务工作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云维股份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8-020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 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35号)等文件精神,公司需按要求将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以下简称“三供一业”)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本次分离移交主要涉及公司需支付相应费用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所涉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 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并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根据中央和地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关政策,“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不低于50%,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身承担。
经与地方政府积极协商,根据被改造区域的具体情况,公司预计将支付约1400 万元维修改造费用,分离移交完成后据实际维修改造费用进行结算,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分离移交费用补助资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8-021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8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煤炭市场供求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拟追加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追加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3,450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花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左爱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用氮肥(含农用尿素)、磷、钾化学肥料、复合肥、复混肥料、有(无)机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醋酸、甲醇、二氧化碳(液化)、乙炔、液氧、液氮、液氨、一甲胺溶液、二甲胺溶液、三甲胺溶液、苯、溶剂苯、粗苯、重质苯、甲醇、醋酸甲酯、醋酸乙烯、煤焦油、洗油、N,N-二甲基酰胺、硫磺、萘、电石、粗酚、苯酚、邻甲(苯)酚、对甲(苯)酚、间甲(苯)酚、喹啉、煤焦沥青、蒽油乳剂、蒽油乳膏、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醛、乙醇、炭黑油、轻油、煤气、氩(液化)、α-甲基萘、?-甲基萘、2-甲基吡啶、3-甲基吡啶、苊、氢(压缩)、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杂醇油、吡啶]、粘合剂、建筑材料、矿产品、煤焦、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轻质活性碳酸钙(不含管理商品)、塑料编织包装袋;汽车运输;化工机械安装;出口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云维集团持有本公司0.63%的股权,为公司股东煤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花山工业园区17幢
法定代表人:缪和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煤炭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公司高管离职至2018年4月份满12个月,现任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500万元整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
法定代表人:缪和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及煤炭产品洗选加工;炼焦(焦炭及副产品:焦油类、芳香烃、酚类、工业醇、炭黑类、硫磺、硫酸铵、工业氧、氩)、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曲靖大为焦化制供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964万元整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忠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焦炭生产、加工、销售;燃气及煤化工产品(工业甲醇、粗苯、煤焦油、硫磺、液氧、煤气)生产(不含居民供气);煤焦及煤化工产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云南曲煤焦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公允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可参照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购买产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运营。
2、本公司按市场公允价向关联人采购销售产品属于正常贸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维持公司正常运营。
3、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由本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周先田、袁国欣、朱颖、李晶、凡剑、李斌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为正常贸易往来,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根据2018年上半年贸易业务开展及煤炭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云维股份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2018-022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31日 10点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云维办公楼7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31日
至2018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云维办公楼511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桂腾雷、潘丽;
3.联系电话:0874-3068588、3065539 传真:0874-3064195、3065519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5 证券简称:ST云维 公告编号:临2018-023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在昆明市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云南资本18楼2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先生苟光亮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出具了《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报告非标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说明》;
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全体股东就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18]002191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所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为推进公司资产注入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公司能够有效化解风险。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理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