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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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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29                                公司简称:中新药业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中新药业(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企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医药集团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既定指标,“三年倍增”计划实现良好开局。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营销模式,打造“大品种群”。

  2018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创新营销思路,积极研究、探索品种增销上量新模式。公司开放多种营销模式,试点实施“双代表制”推广模式,并探索内部区域竞标、外部代理平台招标等模式,激发自营队伍的积极性;启动“中新药业品牌定位和VI设计”项目,正在与设计公司合作,进行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的重新设计,打造全新的对外宣传形象;尝试电商运营,已召开电商平台搭建对接会,正在进行筛选品种、价格协商等准备工作,实现平台的初步搭建。2018年上半年,公司大品种群11个重点品种实现销售收入11.96亿元,较好地完成了年计划,同比增长28.16%。

  2、整合优势资源,搭建共享平台。

  公司一是搭建培训交流平台。组织以“OTC终端推广”和“基层医疗终端推广及患者教育”为主题的经验交流,促进各地区各企业间的资源共享,提升整体营销水平。二是搭建会展平台。参加西湖论坛、津洽会及老博会等影响力较大的展会,展示公司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三是搭建宣传促销平台。制定舒脑欣滴丸、京万红软膏的广告宣传方案;“越是常用药,越要选中新”主题活动新增宣传语“经典常用药,津门老字号”;与河东卫计委、河东有线合作录制“健康开讲了”、“健康沙龙”节目,打造一步到位的药品知识传递通道。四是开展招商管理平台服务项目。与第三方招商平台合作,实现招商全过程管控和代理商资源共享,确保各类招商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以最利于公司发展的模式健康运行。

  3、抢占市场先机,做强商业板块。

  公司积极应对二级市场政策性不利影响,通过抢占、替换品种保持销售份额。对饮片市场进行精细化管理和分析,多渠道、多举措拓展饮片业务。深挖社区市场,夯实社区基层市场的深度服务增值工作,配合优势品种厂家做好季度挂网议价工作。达仁医院增设理疗和雾化科室,引进片仔癀专柜、龙宝参茸专柜增,丰富经营品种,创造更多的效益。加强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降低资金风险,防止呆账坏账发生,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4、研究院启动运行,激发科研活力。

  公司围绕科研工作“服务生产、支持销售、引领未来”的定位,以研究中心、隆顺榕、达仁堂、乐仁堂、六厂的科研力量为基础,以研究中心为依托成立中新药业研究院,实行统一管理,集聚科研合力,通过项目带动机制转变,利用考核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体现科研价值。2018年上半年,研究院共开展20个新品项目研究,其中补肺颗粒已启动Ⅱ期临床研究,完成110例病例入组。新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序开展,6个品种完成立项论证,其中5个品种已开展药学研究工作。针对四个过亿大品种的6个二次开发项目启动并完成研究方向公司论证会;按计划推进17项中药品种二次开发工作,进一步释放品种资源潜力。其中,通脉养心丸药效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研究项目和中药大品种清肺消炎丸技术改造研究项目均获得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5、加强质量管理,提升产品内涵。

  公司以新版GMP/GSP内审为抓手,逐级落实药品质量责任制,加强对生产和经营过程关键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数据分析,降低质量风险,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以问题和风险防控为导向,完成了6家工业企业和22家商业企业的公司质量内审工作。实行内审员新人见习制,加强公司内审队伍建设,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后备人员的能力。有序推进企业新版GMP、新版GSP等相关认证工作,隆顺榕制、达仁堂、乐仁堂、第六中药厂均通过新版GMP认证(复审)。继续推进25项,新增7项QC小组项目,激发质量提升活力,其中共有19个项目获得了市级奖项。

  6、注重产权保护,开展专利布局。

  公司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推进工程项目,对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应用等新经济增长点进行专项研究,通过构建专利布局掌控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占据市场领导力。围绕时间、地域、技术和产品等维度,针对公司重点品种构建严密高效的专利保护网,现已完成通脉养心丸、海马补肾丸、乌鸡白凤片和清喉利咽颗粒的产品专利布局实施方案。申报天津市2018年专项资金项目——专利奖实施转化项目,围绕产品癃清片、胃肠安丸及获奖专利开展研究,建立专利池,加强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力度。

  7、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防范。

  公司完善制度建设,修订《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制订《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健全管理体系。细化资金管理,保持低成本融资,通过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降低各企业资金沉淀,并提高结余资金的收益回报。建立风险防控师机制,通过向试点企业派驻风险防控师,强化内部审计在内控体系中的日常监督和风险管控作用,现已完成风险防控师的选聘测试工作。建立公司IT审计机制,现已完成内容设计,并对饮片厂进行了IT审计测试。开展费用合规性审计、内控审计、离任审计以及工程项目审计等专项审计,查找风险漏洞,规范业务经营。

  8、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完善监督机制。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扩大“三书”签订范围,共签订主体责任书391份、监督责任书357份、廉洁从业承诺书1444份,责任清单与任务清单共签订105份;制定并下发“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四种形态”的实施细则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使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更细化、更具体、更明确。公司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广泛开展约谈提醒,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公司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抽查部分企业廉洁纪律要求落实情况。公司开展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对所属14家企业完成检查推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A、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I、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共四个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简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拟按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II、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A、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修订后收入会计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B、 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1、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执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要求确认、计量和列报相关信息。经测算,首次执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对公司2018年1月1日期初影响数为1,937.86万元,按照衔接规定,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见下表),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

  2、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收入准则,按照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根据衔接规定,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立群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8-027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18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参加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中国准则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以及国际准则的中期报告。

  据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管理层所知,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将致使该报告不确实或具有误导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2018-029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8-030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8-028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8-029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72号)文件批准,公司2015年6月19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64,3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836,079,987.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人民币21,739,987.68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14,340,000.00元。

  2015年6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6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12020002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172,967,758.60元,收到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人民币43,519,759.41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34,892,000.81元,具体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8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的用途使用。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于2015年7月21日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日止(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8,334,868.31元,该金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专审字[2015]12020001号专项报告,具体投资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334,868.31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上述预先投入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将2016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250,000,000.00元。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7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250,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即公司拟将“大健康产业功能性植物饮料”项目变更为“滴丸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相关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进行了信息披露。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存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8-030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7年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调整使公司2018年1月1日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减少1,937.86万元,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于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共四个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简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拟按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二、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修订后收入会计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1、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严格执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要求确认、计量和列报相关信息。经测算,首次执行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对公司2018年1月1日影响数为1,937.86万元,按照衔接规定,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见下表),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

  2、收入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收入准则,按照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根据衔接规定,无需对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进行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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