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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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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095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需对激励计划中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8月14日为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2775元/股调整为11.224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

  董事徐佳东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表决进行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需对激励计划中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9.51元/股调整为19.45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需对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22元/股调整为20.16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7、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8、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096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将行权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实,监事会认为: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核心骨干。

  5、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8、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8月14日为授权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2775元/股调整为11.224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51元/股调整为19.45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22元/股调整为20.167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097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原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P=P0-V=15.62元/股-0.053元/股=15.567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将行权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应就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跨境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股票期权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跨境通不存在不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09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2018年8月14日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7,000万份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15.567元/股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8年8月14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核心骨干共计22人。

  3、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4、行权价格

  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行权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8月14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三、关于本次行权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发布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需对激励计划中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567元/股(15.62元/股-0.053元/股=15.567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8年8月14日。

  2、授予数量:7,000万份。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如下:

  ■

  4、行权价格: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5.56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

  7、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所在组织的绩效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所在组织业绩考核结果达到60分以上,以及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时,即考核综合评分60分以上(含60分),才可具备获授股票期权本年度的行权资格。个人当期可行权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当期可行权比例=个人所在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所在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

  若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是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核心骨干。

  5、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8、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18年8月14日为授权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满足。

  2、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18年8月14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18年8月14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份股票期权。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被列为激励对象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请参见公司2018年7月24日披露的《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8年8月14日,在2018年至2021年将按照各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和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股票期权激励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将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选择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公式为:

  ■

  其中,公式中各参数代表的含义及取值为:

  (1)X:行权价格,等于15.567元/股;

  (2)S:授权日市场价格,等于14.40元/股(以授权日2018年8月14日收盘价作为授权日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3)T-t:期权的剩余年限,假设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所在期间匀速行权,则各期权的剩余年限分别为1.5年、2.5年、3.5年;

  (4)σ:历史波动率,在同花顺系统中选取跨境通至2018年8月14日前一年的股价年化波动率,数值为41.0658%;

  (5)r:无风险收益率,以同花顺系统中公布的2018年8月13日银行间国债到期收益率作为相应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其中1.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2.9972%,2.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3.0995%,3.5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为3.2080%;

  (6)q:股息率,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最近1年股息率,即2017年度股息率为0.28%。

  根据上述参数,对公司授予的7,000万份股票期权的总成本进行了测算,股票期权的总成本为25,396万元。

  ■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25,396万元,2018年至2021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上述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实现净利润指标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行权时认购公司的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应就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授予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跨境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股票期权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跨境通不存在不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099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5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公司第二大股东徐佳东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3、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15名激励对象90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2月4日,授予价格为22.72元/股。

  4、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5年12月2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5名激励对象向公司足额缴纳股款,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的股份于2016年1月7日上市。

  6、2016年1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总量进行调整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2.72元/股调整为11.333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900万股调整为1,800万股。

  7、2017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6月19日。

  8、2017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3335元/股调整为11.2775元/股。

  9、2018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9日。

  10、2018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2775元/股调整为11.2245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3元(含税)。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2017年度派息事项实施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P0-V=11.2775元- 0.053元 = 11.2245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11.2775元/股调整为11.2245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775元/股调整为11.2245元/股。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2775元/股调整为11.2245元/股。

  六、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100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8月21日起至8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8月3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6日披露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1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7年10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跨境JLC2,期权代码:037750,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2名,授予数量:370万份,行权价格:19.51元/股。

  6、2018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51元/股调整为19.457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3元(含税)。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但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2017年度派息事项实施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P0-V=19.51元- 0.053元=19.457元

  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由19.51元/股调整为19.457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51元/股调整为19.457元/股。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9.51元/股调整为19.457元/股。

  六、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18-101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文件。

  2、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11月2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11月30日披露了《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12月5日作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47名激励对象授予99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8年1月1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跨境JLC3,期权代码:037764,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43名,授予数量:972万份,行权价格:20.22元/股。

  6、2018年8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22元/股调整为20.167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2018年5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558,041,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3元(含税)。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但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2017年度派息事项实施后,公司按下述公式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P=P0-V=20.22元- 0.053元=20.167元

  其中: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由20.22元/股调整为20.167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22元/股调整为20.167元/股。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0.22元/股调整为20.167元/股。

  六、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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