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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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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03                                公司简称:得邦照明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核心,强化市场开拓、加强科技研发、提高生产效率、重视供应链安全等为工作重点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业务的持续发展,继续保持照明行业的龙头地位,其中LED照明产品出口位列行业前列,LED室内灯具和专业灯具业务实现翻番,照明工程业务进一步夯实和拓宽,工程塑料业务继续实现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7亿元,同比下降7.0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下降13.83%。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受光源类产品单价下降和部分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所影响。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及经营亮点回顾如下:

  1、深耕夯实国际市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

  (1)国际业务

  充分发挥“得邦制造”的优势,利用得邦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对目标市场产品发展趋势的理解,以高品质的服务,保持国际市场的优势并不断加强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各大区域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并获得新业务的机会。

  (2)国内业务

  在照明工程领域,下属子公司公共照明凭借“得邦制造”和“双甲”资质的优势,充分发挥在照明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服务方面的能力,继2017年中标贵州独山净心谷亮化项目、福建二宜楼灯光秀等项目外,2018年上半年新中标11个新项目,业务范围以华东地区为中心,辐射至华北地区,并向西南地区开发。在已完成项目中,多个项目获得重要奖项,其中福建二宜楼灯光实景演绎工程获中国照明学会照明奖工程设计一等奖。

  为了抓住智能照明即将爆发的机遇,公司不断投入研发资源,与阿里巴巴、华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拓展了B2C智能照明产品业务;并与海康威视在安防照明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2、加强两化融合,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不断提升和优化产品制造平台,上半年引进/新增自动化生产线11条,并持续对部分产线进行工序自动化优化,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快速响应订单需求;升级改造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ERP系统、PDM系统、WMS系统、IMS系统、SCM系统运行功能,开始建设自动仓储系统及AGV自动物料配送系统,不断满足管理需求。

  3、注重产品研发,重视知识产权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注重新产品技术的创新性、有效性,缩短技术开发的周期,以高技术、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进入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并积极布局智能照明、按需照明及某些细分特殊领域。上半年知识产权成果稳中有升:新申请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授权专利37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申请软件著作权2项。

  4、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升级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巩固原有LED照明产品的品类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室内灯具、专业级灯具的规模,报告期内室内灯具和专业灯具实现销售收入6.78亿元,同比增长99%,并在若干品类建立优势地位,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实现以光源为主的专业制造向包括光源、民用灯具、商用灯具、专业灯具和照明控制系统在内的综合性得邦制造升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3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3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时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3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3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8.63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4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3,000,290.43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87,926,793.93元,2018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073,496.5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17,652,041.77元(包含利息收入19,060,068.08元,扣除手续费7,735.88元),现金管理余额33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和浙江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636301040015251)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度,公司实施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金额为136,865,403.2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24号”《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和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和2018年1月2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业务购买/赎回申请表》和《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及附件,分别委托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对公司5,000万元、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和2018年4月2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合同(机构版)D》、《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及附件,委托民生银行对公司2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理财产品已有两笔共计7,000万元到期,公司共取得上述理财收益667,123.29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6月,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0,000元,剩余118,655.20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

  注2:公司募投项目“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加快自身技术创新,保持公司在行业内领先优势,此募投项目是为公司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的综合支持类项目,但其自身并不能够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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