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1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8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万华先生主持。公司部份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实现公司盐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公司盐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云南盐业”)改组所属分公司及碘盐配送中心,在云南省内16个州(市)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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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的议案》。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有关大力发展天然气及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意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项目建设投资4770.13万元。
《关于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向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420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8%,期限8年,风险敞口由相关管输费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同意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建设资金需求,同意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公司”)分别向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申请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贷款不超过9,123万元,并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宁公司将在上述两家银行之间选择向当次提款时条件较优者提用贷款,从上述两家银行实际贷款总额将控制在9,123万元以内,因此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9,123万元。
《关于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快速推进天然气业务布局,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出资方式为货币;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出资方式为土地资产和货币。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纳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即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额510万元,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额490万元。
《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快速推进天然气业务布局,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2亿元,一期注资1000万元。
《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昭通天然气市场开发、建设、经营一体化,增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昭通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能公司”)人员、资产进行吸收合并后,依法注销交能公司,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关于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战略管理制度》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恺回避表决。
2017年12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17年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全过程追溯项目建设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全资子公司云南盐业有限公司开展了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的招标工作。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认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16,377,700.00元。
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经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
《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详见2018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1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实现公司盐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公司盐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云南盐业”)改组所属分公司及碘盐配送中心,在云南省内16个州(市)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1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云南盐业”)拟改组所属分公司及碘盐配送中心,在云南省内16个州(市)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表1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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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通过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精神,实现公司盐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公司盐业持续、健康发展;设立子公司,有利于确保当地群众吃上合格加碘食盐,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考核制度,严密策划、强化执行,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1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的议案》。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有关大力发展天然气及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意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项目建设投资4770.13万元。
该项目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投资主体介绍
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法定代表人:马策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MA6K89A40N
经营范围:盐及其系列产品、包装材料、防伪"碘盐标志"的开发、制造和销售;盐业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非金属矿采选及其他采矿业;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无机盐、专用化学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食品、饮料和精制茶、医药制造及农副产品加工;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土木工程建筑及安装业;水、热力等的生产和供应;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业;批发、零售及仓储业(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及铁路专用线共用业务;盐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业;盐文化博物馆及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背景
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大力发展天然气及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的要求下,结合公司“盐+清洁能源”双主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将昆明盐矿的燃煤锅炉更换为燃气锅炉,以达到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煤碳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二)项目情况
1.生产规模:2×85t/h燃气锅炉。
2.产品方案:锅炉产出3.82MPa中压过热蒸汽170t/h,供给现有3台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做功后的0.5MPa低压蒸汽供给制盐装置使用。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投资4770.13万元,其中30%的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70%(3339.09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四)财务评价
本项目为企业内部生产装置优化改造,不对外进行产品销售。根据可研报告,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36.70%,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3.99年(含建设期1年)。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新能源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具有环保带动和示范作用。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460吨、SO2排放130吨、NOx排放414吨,可减少环保设施运行成本,减排效益极为显著。做为公司“盐+清洁能源”双主业发展引导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有助于为工业用气建立样板工程,为天然气在云南省的大力推广做好示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17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解决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向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4200万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8%,期限8年,风险敞口由相关管输费收费权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并同意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国平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3日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玉兴路35号中轴玉玺A幢120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2MA6K7NTL33
经营范围:天然气及支线管网项目的咨询、建设、运营;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的建设、运营;天然气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5月31日,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093.12万元、负债总额22999.07万元,净资产总额7094.05万元;2018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533.9万元,利润总额128.06万元,净利润93.70万元。
三、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线路全长35.65km。其中安宁段全长11.80km,新建禄脿清管站一座。管线起自中缅管道玉溪支线1#阀室下载接气止于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麦子田村易门末站,设计输量4.5×108Nm3/a,设计压力6.3MPa,管径D323.9。
(二)投资情况
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20487万元,其中安宁段核准投资10,483万元。
(三)项目财务评价情况
根据可研报告,该项目达产规模为45,000万m3/年;项目缴纳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17.56%;项目在经营期间年均可实现利润8,784万元,年均净利润额为6,588万元;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9.06年。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期限为8年;
3、担保金额:授信额度4200万元内实际提用的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落实后续建设资金,尽快建成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并形成生产能力,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有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本次为其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它说明
本次银行授信主体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用款主体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责任的履行与实际提款额对应。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065.37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4%;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18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解决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建设资金需求,同意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公司”)分别向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贷款不超过9,123万元,并同意公司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安宁公司将在上述两家银行之间选择向当次提款时条件较优者提用贷款,从上述两家银行实际贷款总额将控制在9,123万元以内,即:在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两家银行都提取贷款的情况下,合计贷款本金总额控制在9,123万元以内,因此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9,12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峻玮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9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珍泉路中央华冠1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81MA6MXXB08Q
经营范围: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5月31日,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72.14万元、负债总额272.68万元,净资产总额1,499.46万元;2018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5万元,净利润-0.5万元。
三、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安宁市草铺街道中缅天然气安宁输气站,终点位于安宁市昆明盐矿厂区内,线路全长约32.8公里,设计压力10.0MPa,管径为DN300,设计输量为3.8×108Nm3/a,在昆明盐矿厂区内新建盐矿末站1座,新建分输截断阀室3座,项目估算总投资1.52亿元。
(二)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5,206万元。
(三)项目财务评价情况
根据可研报告,该项目达产规模为38,000万m3/年;项目在经营期间年均可实现利润4,813万元,年均净利润额为3,610万元;项目缴纳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15.22%;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9.58年。
四、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期限为10年(含宽限期1年));
3、担保金额:授信额度9,123万元内实际提用的债务。
五、董事会意见
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引入竞争机制,可获取多渠道的项目贷款和优惠的利率水平,提高议价能力,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落实后续建设资金,尽快建成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并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引入竞争机制,可获取多渠道的项目贷款和优惠的利率水平,提高议价能力,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
七、其它说明
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引入竞争机制,根据银行授信要求,公司作为担保主体需与上述两家银行分别签订担保合同;安宁公司将在上述两家银行之间选择向当次提款时条件较优者提用贷款,从上述两家银行实际贷款总额将控制在9,123万元以内,因此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9,123万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065.37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4%;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拟签订的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1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快速推进天然气业务布局,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出资方式为货币;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出资方式为土地资产和货币。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纳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即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额510万元,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额49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B1栋4楼410
法定代表人:杨键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M100、燃料油280、燃料油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卫东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小微企业产业园18栋6号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业务,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业务,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仓储物流、信息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泸西县(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出资方式为货币;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出资方式为土地资产和货币。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纳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即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额510万元,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缴纳首期出资额490万元。
5、经营范围: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管道燃气及车用燃气项目的建设、运营;天然气、燃气设备的销售天然气应用技术咨询及服务(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拟签订的出资人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
甲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乙方:泸西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公司名称及法定事项
公司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泸西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
甲方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51%,出资方式为货币;
乙方认缴出资为人民币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出资方式为土地资产和货币。
公司全体出资人分批缴纳注册资本金。公司股东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纳首期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即甲方510万元,乙方490万元。全部注册资本金在经营期内实缴完毕。
(四)公司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出资方即为公司股东,股东有权要求其拥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并保护股东及股东会权利和权力。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或选任董事三名,乙方推荐或选任董事二名。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三人(其中,甲方推荐或选任一名、乙方推荐或选任一名,公司职工监事一名,公司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五)违约责任
出资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时,则应就其未按期缴付部分,从应缴付出资之日起开始计算,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逾期两个月仍未能履行出资义务时,违约方除继续向守约各方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无需违约方的同意,有权就违约方未缴纳的出资部分进行出资比例调整或终止本协议,所发生的实际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出资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其它出资方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成立后,一方有明确证据证明他方对公司造成损害,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和相应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出资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相关审批手续完成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实施的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师宗-罗平支线天然气管道项目给沿线城市引入了更加廉价、便捷的管道气源,上游支线管道和下游城市燃气的产业链的联动发展对进一步夯实区域天然气供配体系建设和推动天然气公司战略落地具有积极促进作用。通过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泸西县具体天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作为牵头主体统一对接协调政府、外部市场和天然气公司相关业务,增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管控力度,提高效率,增加支线管道沿线市场开发和气量下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有效的考核制度,严密策划、强化执行,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拟签订的出资人协议书。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20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文山-砚山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为快速推进天然气业务布局,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2亿元,由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采用货币方式出资,一期注资1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内二号平台B1栋4楼410
法定代表人:杨键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经营范围:天然气项目的开发;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天然气的销售;燃料油M100、燃料油280、燃料油380(成品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文山市(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2亿元,由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采用货币方式出资,一期注资1000万元。
5、经营范围: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应急储备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6、股权结构: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持有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100%的股权。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旨在推进“气化云南”战略落地,加快推进文山州天然气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市场推广、产业培育等工作,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着市场、行业、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风险管控,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2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概述
2018年8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实现昭通天然气市场开发、建设、经营一体化,增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同意昭通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能公司”)人员、资产进行吸收合并后,依法注销交能公司,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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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27日,由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昭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鑫烨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昭通市丰顺城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实缴出资800万元;昭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实缴出资600万元;云南鑫烨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实缴出资600万元。
2017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收购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2017年3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与昭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鑫烨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7年3月18日,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完成向昭通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鑫烨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支付;2017年3月20日,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持有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本次拟注销交能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昭通天然气市场开发、建设、经营一体化,增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决定注销交能公司。
本次注销完成后,交能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交能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跟进交能公司注销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2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25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2017年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全过程追溯项目建设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盐业有限公司开展了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的招标工作。本次招标于2018年5月1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共6家投标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认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16,377,700.00元。
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2018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关联董事田恺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义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2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81MA6K871A7G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互联网信息的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云平台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及调试;安防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5月31日,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66.53万元,净资产1213.13万元;2018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359.69万元,利润33.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盐业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建设食盐电子追溯系统,通过手机终端或网站门户,为老百姓安全消费食盐、政府依法监管食盐提供实时、准确、一体化的食盐安全信息可追溯公共服务,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保障食盐的质量安全。本项目对云南盐业下属的食盐生产线进行追溯系统改造,对每一包小包装食盐的生产信息形成电子化记录。产品包装(小袋、包装箱)全部采用二维码,袋码和箱码之间自动建立关联;为实现按托盘为单位的快速出入库操作,建立虚拟托盘码,在箱码与虚拟托盘码之间自动建立关联。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食盐电子追溯系统的设计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国家工信部的食盐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并实现与食盐行业监管的其他平台对接。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16,377,700.0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
乙方: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同标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用于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的设备、其相关附件、辅件、软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培训及相关后续服务,将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及软件的内容详见合同;若本合同所涉及的各节点在将来进行再次扩容,乙方有责任确保其可能在再扩容工程中提供的合同设备及软件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软件兼容。本合同标的并非仅指一组设备及软件,而是指它们结合而成的一个能够协同工作的整体。
乙方所提供技术文件详见技术规范。
乙方按照规定负责对合同设备安装并负责系统调试成功。
乙方负责派遣其健康,有经验,有能力的专家对合同设备、软件系统进行安装、集成、调通和测试。
乙方保证按照第八章规定在保修期内免费对合同软件进行升级。
保修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响应服务,如果出现严重技术问题甲方要求紧急处理,乙方技术人员应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当食盐追溯系统提供的服务中断时,乙方在提供远端服务的同时,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各方同意各项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乙方保证合同软件均为符合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体制标准和甲方现行的相关体制标准的产品。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及甲方尚未制定体制标准的产品,乙方保证其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在保修期内,对于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及甲方为满足业务不断发展而做出的合理修改或重新制定体制标准而造成的合同软件与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承诺免费对合同软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工作。
乙方承诺在甲方对本工程后续的扩容工程或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程中,无论乙方中标与否,乙方均承诺进行免费的配合工作,并免费进行相应系统改造。
为保证食盐追溯系统满足要求,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免费承担甲方的全网联调时的相关配合工作,并按照甲方相关体制标准的要求,免费进行自身系统的调整,以满足甲方对食盐追溯系统的联网需求。
(二)价格
合同总价:¥163777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柒万柒仟柒佰圆整。
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对本工程进行扩容,包括对原有系统扩容和新建节点,对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而言乙方提供设备及软件,技术服务折扣率不低于本合同折扣率。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根据原始数据对合同标的的计算是正确的。如果完全由于乙方计算错误而引起设备部件的缺失,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免费提供缺失部件,使系统保持完整。
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提供合同中相关软件的下述软件升级工作:1)产品自身的软件升级;2)未满足本合同技术规范书要求而作的升级;3)用户需求发生变化而进行的升级(不增加新功能)。同时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以上升级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
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无论何时向甲方提供的同类设备和软件均为与原系统兼容性良好的设备和软件。
以上合同总价为合同标的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前的完税价格。
(三)款项支付
整个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实施方案进行明确。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8%即人民币贰佰玖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陆元整(RMB:¥2947986元);
技术文件电子版提供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2%即壹佰玖拾陆万伍仟叁佰贰拾肆元整(RMB:¥1965324元);
提供蓝图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5%,即捌拾壹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元整(RMB:¥818885元);
设备落地运送到现场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5%,即贰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整(RMB:¥2456655元);
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终验结束,乙方开具与付款比例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件的规定分类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0%,即壹佰陆拾叁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RMB:¥1637770元);
第一年运维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5%,即贰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整(RMB:¥2456655元);
第二年运维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5%,即贰佰肆拾伍万陆仟陆佰伍拾伍元整(RMB:¥2456655元);
第三年运维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10%,即壹佰陆拾叁万柒仟柒佰柒拾元整(RMB:¥1637770元);
以上付款金额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各占50%。
(四)不可抗力
如果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等各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其他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其他方。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其他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其他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120天,各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问题。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10)天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合同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中标单位,该公司资质优良,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建设单位,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关联交易定价采取竞标价,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查后,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国家盐业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建设食盐电子追溯系统,通过手机终端或网站门户,为老百姓安全消费食盐、政府依法监管食盐提供实时、准确、一体化的食盐安全信息可追溯公共服务,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保障食盐的质量安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且招标机构选择适当,招标程序严谨,招标结果公正,中标价格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与云南云天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合同。
九、备查文件
1、招标文件
2、评标报告
3、中标通知书;
4、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6、拟签订的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18-12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8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8年8月13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监事五人。监事会主席沈军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杨成光监事主持本次监事会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本次改组所属分支机构设立36家全资子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新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锅炉煤改气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禄脿-易门天然气支线(安宁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云南省天然气安宁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配套天然气专线项目建设融资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泸西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云南能投昭通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开招标结果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进行审核监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食盐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