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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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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24         股票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8-098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姜伟先生函告,获悉姜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姜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4,470,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6%。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600,063,099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9.53%,占公司总股本1,411,200,000股的42.5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8-09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伟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表决董事共9人,实际参会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洪、陆静、邹海峰、钟国跃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现场及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并于2018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应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份数量均发生变化。

  董事牛民、陈培、况勋华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公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监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回避3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应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份数量均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形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董事牛民、陈培、况勋华是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监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回避3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自有仓库及配套设备出租”,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

  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8-10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冬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冬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其他应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股份数量均发生变化。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公告》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况:(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7、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公告编号:2018-101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8月14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7月1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3、2018年7月13日,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4、2018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8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二、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及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9人调整为23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60万股调整为3,805.42万股;预留权益由340万股调整为494.58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调整,能更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违反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情形。在履行本法律意见书所述的程序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即可实施。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本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法律意见书;

  5、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8-102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上午十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30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1 股权激励的目的;

  2.2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3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2.4 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

  2.5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2.6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2.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8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10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2.11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1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帐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帐户卡。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请寄: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61000(信封请注明“贵州百灵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0851-33412296)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牛民

  联系电话:0851-33415126

  传   真:0851-33412296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5610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股东参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附件三。

  4、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4”,投票简称为“百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8月28日 17: 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股东帐号:

  委托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持股性质: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

  上“√”号,或不填):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 “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格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8-103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洪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洪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贵州百灵

  股票代码:002424

  法定代表人:姜伟

  董事会秘书:牛民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

  联系电话:0851-33415126

  传真:0851-33415126

  电子信箱:niumin1804@126.com

  邮政编码:561000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三)签署日期

  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8年8月14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洪先生。王洪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意大利特伦托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访问教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重庆聚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份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8月24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

  收件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851-33415126

  传真:0851-33415126

  邮政编码:561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股东委托的效力

  1、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2、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授权委托的失效或无效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洪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洪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 请对上述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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