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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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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24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75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先生主持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9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1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3人,代表股份253,375,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8,065,698股的38.503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49,900,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8,065,698股的37.975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3,474,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8,065,698股的0.5280%。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1人,代表股份4,367,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8,065,698股的0.663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91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3%;反对3,462,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09%;反对3,462,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8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8-076

  债券代码:128039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三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7.38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84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8月13日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三力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7.38元/股×85%=6.27元/股)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截止目前,“三力转债”已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因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836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677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三力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5.836元/股。综合考虑前述底价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董事会确定“三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5.84元/股。

  截止本公告日,“三力转债”尚未进入转股阶段,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8月13日起生效,“三力转债”开始转股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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