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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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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长江保荐于2017年7月6日起承继原持续督导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指定保荐代表人古元峰先生和张俊青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现因古元峰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开展,长江保荐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张伟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古元峰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伟女士和张俊青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附件:

  张伟女士简历

  张伟女士,现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十一部业务总监,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硕士,于2011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主持或参与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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