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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6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进行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相关协议,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进行融资。兴业信托根据合同设立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福州泰禾对佛山市顺德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应收账款的收益权、福州泰禾对福州泰禾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亿元应收账款的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价款合计不超过11.5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在兴业信托取得应收账款收益权后,福州泰禾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兴业信托支付回购价款以回购上述应收账款收益权。

  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涉及的福州泰禾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条件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进行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与兴业信托签署相关协议,以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进行融资。兴业信托根据合同设立信托计划,并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福建中维对福州中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应收账款的收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价款不超过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在兴业信托取得应收账款收益权后,福建中维将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兴业信托支付回购价款以回购上述应收账款收益权。

  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涉及的福建中维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条件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66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67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68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盛置业”)另一股东向其提供股东借款,公司作为参股股东按实际权益比例为达盛置业的股东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提供的担保所对应的债权为被担保方另一股东提供的股东借款,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6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通过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11.5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涉及的福州泰禾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通过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方式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不超过6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涉及的福建中维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作为借款人,接受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1.3亿元的贷款,总期限不超过30个月。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二)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87号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155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102.74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12.8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52.26亿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中维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25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14.5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6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10.5亿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教学楼七层

  法定代表人:郑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劳务信息、企业管理、企业营销、人力资源信息、酒店管理、财务信息的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被担保方福州泰禾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0266(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郑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批发。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被担保方福建中维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被担保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1.56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被担保人: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6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1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被担保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3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768,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44.37%。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443,637万元,其余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6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泰禾嘉利”)拟接受上海蔚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3亿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同意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惠东县巽寮管委会黄竹洋村

  法定代表人:甄建冲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管理;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投资实业。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泰禾嘉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被担保方惠州泰禾嘉利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借款人: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3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子公司所开发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768,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44.37%。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443,637万元,其余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6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盛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中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中维”)通过收购方式取得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 2,618 万元人民币,济南中维持股51%,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所担任受托人的信托产品,以下简称“中融国际信托”)持股49%。

  为满足达盛置业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中融国际信托拟向达盛置业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同意按济南中维实际权益比例为上述股东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期限为不超过15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达盛置业担保余额为11.98亿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经十东路14111号

  法定代表人:郑轶

  注册资本:2,618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

  ■

  与上市公司关系:达盛置业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与达盛置业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被担保方达盛置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借款人: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15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参股公司向另一股东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达盛置业另一股东向其提供股东借款,公司作为参股股东按实际权益比例为达盛置业的股东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提供的担保所对应的债权为被担保方另一股东提供的股东借款,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按实际权益比例为参股公司达盛置业向另一股东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参股公司所开发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768,4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44.37%。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443,637万元,其余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6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8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下午3:00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泰禾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达盛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8月1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夏亮、韩辰骁

  联系电话/传真:010-85175560-5784、0591-87731557/87731800

  邮编:35001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7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函告,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截至本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69,232,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4%。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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