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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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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55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

  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分别与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恩普”)及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吉投资”)少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网新电气20%的股权、网新恩普7.89%的股权及普吉投资21.74%的股权,交易作价分别为人民币6,000万元、3,907万元、2,60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关于收购控股公司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关于收购控股公司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及《关于收购控股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截至本公告日,网新电气、网新恩普及普吉投资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持有网新电气、网新恩普及普吉投资100%股权,网新电气、网新恩普及普吉投资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目前公司和陈根土、江正元、岐兵正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推进承诺锁定股票的锁定事宜。公司将及时披露与上述事项有关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4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晓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晓农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辞职后吴晓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吴晓农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前,吴晓农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人选,吴晓农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新的监事选举产生后生效。

  吴晓农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监事会检查监督机制以及推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监事会对吴晓农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5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7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鉴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为769,330股。

  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上述769,330股回购股份的过户事宜,并于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055,988,046股减少至1,055,218,716股,同意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8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电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的担保,期限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8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8年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51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鉴于吴晓农先生已向监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同意提名张彤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彤平,1975年出生,西安统计学院会计专业毕业,会计师,总会计师,注册管理税务师。历任绍兴县粮食局行政会计,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浙江盛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起至今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5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鉴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为769,330股。

  公司已于2018年7月31日完成上述769,330股回购股份的过户事宜,并于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从1,055,988,046股减少至1,055,218,716股。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就本次注册资本减少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由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依据该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8-053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公司浙江网新

  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系统”)拟为控股公司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网新电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万元的担保,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万的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次被担保方网新电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人民币1,250万元

  3、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大街326号1幢01室1号楼6层610-1室

  4、法人代表:沈越

  5、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智能交通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节能系统、通信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铁路电务系统、工业自动化系统的设计、研发和安装服务;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电气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7、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网新电气已完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电气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网新系统、网新电气及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网新系统为网新电气提供担保是基于网新电气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网新电气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网新电气系公司控股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运作正常,风险可控,一致同意网新系统为网新电气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为47,847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2,000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45,8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网新电气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18-05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7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4楼14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7日

  至2018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 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克菲马清

  电话:(0571)87950500

  传真:(0571)8798811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西园一路18号A楼15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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