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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函告,获悉彩虹集团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完成后剩余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剩余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彩虹集团因2016年非公开发行第一期总额为11.28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8,000,000股质押给本次可交换债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及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提供担保。
自进入换股期至2018年7月20日,彩虹集团可交换债券投资人累计完成换股242,580,643股,换股价格为4.6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本次换股后,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质押给西南证券的剩余股份为5,419,357股。
2018年8月7日,彩虹集团将用于本次可交换债券担保质押给西南证券的剩余股份5,419,357股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8年8月7日,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59,50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9%,累计被质押股数为25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80%;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49%。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