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2,000万元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银行融资的合理规划,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加快公司固定资产建设等,经研究: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城北支行申请不超过2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按实际融资需求分笔申请,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非标类资产理财等相关业务,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华南中央工厂项目建设等,以销售货款作为还款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