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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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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杠杆任务单亮相 全方位布防债务风险

  (上接A01版)工作要点提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为市场化债转股获取稳定的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提供支持。完善各类社会资金特别是股权性资金参与降杠杆和市场化债转股的引导机制。 

  “仅靠金融机构自有资金难以满足总体需求,社会资金引入有助于企业降杠杆持续推动。”吴剑表示,在政策鼓励下企业降杠杆资金来源将更多元化,主要有:一是监管机构通过定向降准等政策为债转股提供一定资金支持,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债转股积极性;二是高杠杆企业可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募集社会资金,进而降低对债务融资过度依赖;三是部分社会资金通过专项私募资管产品及专项债券等途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助力企业降杠杆。

  潘向东表示,一方面,央行通过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银行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同时要发挥这部分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相同规模社会资金共同参与,这样既可实现风险分散化,也可解决民间资金投资渠道不足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可有效激发债转股市场活力,形成社会化监督机制,督促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项目运作透明度,强化市场激励和约束,推动债转股更加市场化法治化。

  资本市场稳妥支持降杠杆

  在协调推动兼并重组等其他降杠杆措施方面,工作要点指出,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在完善降杠杆配套政策方面,工作要点表示,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加强会计审计业务指导。

  具体来看,在稳妥给予资本市场监管支持方面,工作要点指出,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IPO、定向增发、可转债、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市场操作,在坚持市场“三公”原则前提下,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

  “在资本市场方面,通过对降杠杆及市场化债转股所涉的资本市场操作提供适当监管政策支持,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债转股的市场化退出。”潘向东建议,一是对于投资的债转股公司未来要上市的,但属国家新经济企业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可通过IPO等方式上市,然后股权通过二级市场退出。二是对投资的债转股公司有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可能的,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定向增发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市场化方式整合入主板的上市公司中,最终债转股股权可实现市场化方式退出。三是债转股已是上市公司的,可以通过回购、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退出。四是债转股投资的上市公司,如果条件具备,也可以通过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上市等方式退出。“资本市场实现债转股的市场化退出也要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

  陈雳称,近年来证监会就股票发行制度改革、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逐步开放外资限制等方面,已做了很多制度性改革和推进。今年以来,证监会一方面就前期文件征求意见稿继续发布正式稿,就指导意见稿发布实施细则,另一方面就资本市场上正在发生的变化快速做出反应,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通过交易所完善证券交易制度等。

  陈雳表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思路,强化了优先股、可转债等股债结合的发展路径。在现有制度改革和建设稳步推进基础上,工作要点发布可能会推进股债结合产品发行、交易、结算管理,维持债券市场的规范良好运行。在权益市场相对低迷的市场环境中,固定收益类资产本身可能吸纳更多流动资金,此时加强对债券市场监管,加强企业降杠杆特别是债转股全过程检查,也是相当具备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维护规范良好的资本市场运行环境,使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快实体经济发展。

  工作要点提出,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加强主板、中小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等不同市场间的有机联系。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潘向东表示,这有助于实现债转股市场化退出方式,从长期看,通过稳步发展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股债结合产品,优化上市公司再融资结构,降低上市公司杠杆率和债务风险,增强资本实力,减缓上市公司利息压力,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甚至通过债转股等方式实现业务层面合作,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投资标的,有利于资本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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