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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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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09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3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尔斯通公司”)拟与成都溪地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溪地湾商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由迈尔斯通公司开发的“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建筑物业委托给溪地湾商业进行整体经营管理,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委托经费用共计为不超过3,258.5万元。

  鉴于溪地湾商业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下属子公司,公司与中迪禾邦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为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署《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目前,中美恒置业正在四川省重庆市推进“重庆两江中迪广场”(暂定名)项目的开发,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美恒置业拟与重庆万崇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崇昇商业”)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由万崇昇商业为“重庆两江中迪广场”(暂定名)提供商业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8日,委托经费用共计为人民币1,335万元。

  鉴于万崇昇商业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下属子公司,公司与中迪禾邦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为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故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署〈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1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尔斯通公司”)是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的开发平台,该公司投资开发的“绵世·溪地湾”房地产投资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该项目包含住宅部分及商业部分,其中住宅部分已全部开发完毕,商业部分“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也已开放。

  为进一步推动项目开发,提升项目品质,迈尔斯通公司拟与成都溪地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溪地湾商业”)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由迈尔斯通公司开发的“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建筑物业委托给溪地湾商业进行整体经营管理,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委托经费用共计为不超过3,258.5万元。

  鉴于溪地湾商业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下属子公司,公司与中迪禾邦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为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表决。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溪地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谢翔东。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6、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号5栋1单元29号2901号。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类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类咨询服务)、企业形象设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服务;销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品、厨房、卫生间用具、工艺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不含升空气球广告);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8、主要股东:四川万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商业 ”)持有溪地湾商业100%的股权。

  9、关联关系:鉴于万城商业为中迪禾邦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迪禾邦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为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故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0、溪地湾商业经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溪地湾商业总资产为231.55万元,总负债0万元,净资产231.55万元;2017年度内,溪地湾商业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3.8万元。

  截止2018年6月底,溪地湾商业总资产为202.34万元,总负债34.14万元,净资产168.2万元;截止2018年6月底,溪地湾商业实现营业收入34.27万元,净利润-63.35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1、溪地湾商业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迈尔斯通公司开发的“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建筑物业,建筑面积为37,617.33平方米,共销售商铺2,975.02平方米,已签订租赁合同面积为24,925.16平方米,实际开业经营商铺面积为24,022.38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在经双方平等协商,并参考同行业委托经营相关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的。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迈尔斯通公司与溪地湾商业签订《委托经理管理合同》,迈尔斯通公司将其开发的“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建筑物业委托给溪地湾商业进行整体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自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为止,分为筹开期、运营期两个阶段,委托事项实施招商、经营管理、营销推广等经营活动及相关物业服务。委托经营费用不超过共计为不超过3,258.5万元。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溪地湾商业具备结构完整、经验丰富的商业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团队,通过本次交易,迈尔斯通公司将“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建筑物业委托溪地湾商业进行管理,能够借助其商业项目运营团队的丰富经验提升项目品质,推动项目向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将“溪地湾4期8栋商业街区”打造成为时尚的精品商业项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已收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文件,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委托经营的事项有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借助关联方优势资源,提升下属房地产投资项目品质,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经营事项有助于借助公司关联方优势,提升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品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系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及其关联方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134.82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1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署《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目前,中美恒置业正在四川省重庆市推进“重庆两江中迪广场”(暂定名)项目的开发,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美恒置业拟与重庆万崇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崇昇商业”)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由万崇昇商业为“重庆两江中迪广场”(暂定名)提供商业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8日,委托经费用共计为人民币1,335万元。

  鉴于万崇昇商业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下属子公司,公司与中迪禾邦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为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勤先生、丁湘巍女士回避了表决。就本次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万崇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谢翔东。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8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汇流路1号A栋23-1。

  7、经营范围:商场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不含一级物业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销售:初级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家具、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烟草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四川万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城商业 ”)持有溪地湾商业100%的股权。

  9、关联关系:鉴于万城商业为中迪禾邦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迪禾邦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为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故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0、万崇昇商业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6月底,万崇昇商业总资产为0.62万元,总负债13.04万元,净资产-12.42万元;截止2018年6月底,万崇昇商业实现净利润-12.42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1、万崇昇商业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在重庆市开发的“重庆两江中地广场”(暂定名),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位于重庆市宜奥核心商圈,地理位置优越,项目通过时尚、艺术的设计理念,打造多主题情景式商业空间,以全新的商业模式面对北重庆高端消费人群。

  四、关联交易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在经双方平等协商,并参考同行业相关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的。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与万崇昇商业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由万崇昇商业为中美恒置业下属“重庆两江中迪广场”提供包括前期定位、规划设计、企划推广、工程配合、开业统筹等的商业服务,服务期限为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28日为止,服务费用包括项目调研及定位规划费及筹开期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335万元。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万崇昇商业具备结构完整、经验丰富的商业地产项目经营管理团队,通过本次交易,由万崇昇商业为“重庆两江中迪广场”(暂定名)项目提供商业服务,能够借助其商业项目运营团队的丰富经验提升“重庆两江中迪广场”项目品质,降低运营成本,并借助其在运营商业项目方面的优势,提高项目的经营能力。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已收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文件,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借助关联方优势资源,推动中美恒置业下属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提升项目品质;同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前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能够为项目开发提供必要的支持,也能够借助关联方在商业项目运营方面的经验,提高项目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及其关联方已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134.82万元。

  九、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署《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署《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1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产融”)的通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700,415股股份予以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迪产融直接持有本公司71,14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份,已质押71,144,8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7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经营事项有助于借助公司关联方优势,提升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品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系按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二、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商业全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进行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能够为项目开发提供必要的支持,也能够借助关联方在商业项目运营方面的经验,提高项目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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