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9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戴志浩、邹继新、张锦刚、诸骏生、吴小弟董事提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践行中国宝武新材料产业战略,利用各方优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化工”)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共同出资设立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展10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其中宝钢化工现金出资6.63亿元,持股比例51%。本项目选址为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可研总投资27亿元,计划2018年当年开工建设,2020年全面建成投产。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将助推公司新材料板块经营业绩。
前期,宝钢化工与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方大炭素签署了《10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156 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朱永红、张勇监事的提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4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宝信托
●委托理财金额: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8月6日,公司累计开展委托理财174.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172.2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4天-299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的收益、备付2018年下半年融资到期兑付,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8月6日,公司累计开展委托理财174.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172.2亿元。根据委托理财目的不同,公司发生的委托理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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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累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已达到经审计的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1744.72亿元)的10%。公司现金管理类委托理财为公司流动性管理工具,平均委托期限仅13天、目前余额为20.0亿元,由于投资期限短、滚动发生,发生额与一般委托理财意义不同,余额更符合委托理财的实质意义。除现金管理类外,公司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为110.50亿元。
公司下属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理财是其日常经营范围,上述披露金额中不包括其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全体董事于2018年4月8日至4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 2018年度预算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算议案授权公司开展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委托理财业务。关联交易议案授权公司与宝武集团下属金融类子公司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80亿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委托理财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宝信托等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除华宝信托外,本公司与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华宝信托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下属的金融类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在公司半年报和年报中定期披露。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主要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为控制风险,公司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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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以一年内为主,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内控方面,公司章程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进行了明确规定,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公司对投资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选择交易对手资信等级高、投资范围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相对可控。公司已到期的委托理财投资均正常兑付。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合理提高公司存量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