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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园集团”)于2018年8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的告知函,告知函全文内容如下:
2018年8月3日,曹勇祥、王建生、魏仁忠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补充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18年8月3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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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勇祥持有长园集团31,578,687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38%。本次质押后,曹勇祥质押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11,264,500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35.67%,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85%。
王建生持有长园集团29,999,894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26%。本次质押后,王建生质押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13,114,400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43.71%,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99%。
魏仁忠持有长园集团股份15,160,250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1.14%。本次质押后,魏仁忠质押长园集团无限售流通股10,198,000股,占其持有长园集团股份总数的67.27%,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0.77%。
截至2018年8月6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264,919,596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170,605 ,700股,占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40%,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