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8年8月2日前以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方式送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8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增补吴树宏先生、王林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利先生、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1、增补吴树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会议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增补王林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会议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增补张永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会议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增补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会议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登载于2018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关联董事张世安、丁燕萍、魏合田、邓维平、黄万福回避表决。
(四) 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8月23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公司办公楼东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8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20日,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詹祖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詹祖盛先生因工作调整,已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詹祖盛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18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杨渊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渊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杨渊德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相关公告见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对董事的任职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吴树宏先生、王林狮先生、张永利先生、张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现增补吴树宏先生、王林狮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张永利先生、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利先生及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选举适用累积投票制;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利先生、张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永利先生、张军先生已作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树宏先生、王林狮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利先生、张军先生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现任非独立董事:张世安先生、丁燕萍女士、魏合田先生、邓维平先生、黄万福先生及独立董事郭宝华先生、步丹璐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登载于2018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树宏先生简历
吴树宏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吴树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林狮先生简历
王林狮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火工烟火技术专业,研究生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北方晋东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林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利先生简历
张永利先生,196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学院化学防护专业,本科学历。历任防化研究院参谋、工程师,总参兵种部防化局参谋,总装陆装科订部工化局参谋、总工程师。现任陆军装备部装备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军先生简历
张军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项目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
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借款方: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化工”)
● 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 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化工因生产订单增加,但产品交付、结算周期长,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逐步加大,运营资金趋紧。为支持新华化工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公司拟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化工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将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将与新华化工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
新华化工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委托贷款手续费按《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委托贷款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为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进行了对外公告。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借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公司住所:太原市新兰路71号
4、法定代表人:黄健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03年06月02日
7、经营范围:军用防护器材、活性炭制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活性炭、活性焦、橡胶制品、工业防毒面具和滤毒罐、消防产品、水净化器材、环保器材、空调及制冷设备、活性炭设备及净化再生装置的研制、生产、安装、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承揽工装模具、机械制造、球境工程(除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办公家具的生产和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新华化工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委托贷款受托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4、法定代表人:史艳晓
5、注册资本:人民币317,000万元
6、成立时间:1997年06月04日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及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同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新华化工与公司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独立,业务清晰。
(四)委托贷款借款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新华化工资产总额143,114.18万元,负债总额66,522.78万元,净资产76,591.40万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849.32万元,净利润5,479.9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新华化工资产总额146,200.89万元,负债总额64,421.21万元,净资产81,779.68万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9,144.62万元,净利润5,318.09万元(未经审计)。
(五)委托贷款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9,680,740万元,净资产674,84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12,141万元,净利润76,44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8,075,732万元,净资产626,595万元;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8,226万元,净利润44,397万元(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华化工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对新华化工开展业务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不存在逾期或违约等风险。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其他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
2、公司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支持新华化工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同时,委托贷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支持新华化工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同时,委托贷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委托贷款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意见
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履行必要的程序。
2、公司本次为贷款对象提供委托贷款,优化了公司债务结构,拓宽了融资渠道,新华化工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风险可控,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246 股票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下午15:00 至8月2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 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1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公司办公楼东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非独立董事选举
2.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树宏先生;
2.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林狮先生;
3.00:《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之独立董事选举
3.01: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永利先生;
3.0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军先生。
1、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3、议案1属特别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2涉及董事选举,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8月21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卫平、杜永强、陈艳艳
联系电话:0830-2796927;0830-2796979;0830-2796924
联系传真:0830-2796924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4660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6
2、投票简称:北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3.00,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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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对每一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在“投票数”栏中,应分配投票数,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若股东无明确指示,股东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之签字盖章页)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