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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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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8-4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09,022,5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3%)的股东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1724%,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74%)。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其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东海基金-鑫龙14号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持有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股份109,022,5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为东海基金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人实现投资收益

  2、股份来源: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通过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公司股份54,511,278股,2016年10月12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相应持股增至109,022,5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3%。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自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东海基金旗下特定客户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吉林化纤股份总数的0.5074%,即10,000,000股。(若此期间吉林化纤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参与认购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同时承诺,其认购款来源合法且符合现行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发行对象与吉林化纤无其他的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17年12月5日解除限售

  截至本公告日,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三)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海基金-兴业银行-蒋丽霞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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