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公司董事、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拟自2018年2月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证监部门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增持计划参与人的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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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及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且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承诺:本次所增持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