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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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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8-04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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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839,以下简称“四川长虹”)通知,四川长虹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号公告)。

  2018年8月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书面函件,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经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四川长虹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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