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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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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8-7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9月27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7年10月18日确认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18年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018年3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回复,并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于2018年3月21日披露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修订稿)》等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1日开市起复牌交易。2018年4月4日、5月4日、6月5日和7月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临2018-39、临 2018-51、临2018-56、临2018-6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收购的标的资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已经完成阶段性工作,仍在与主管部门沟通评估备案的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将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项目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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