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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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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8-09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170号A栋22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王彩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张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陈红琴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宋媛女士因公外出培训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张捷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樑、徐岸坤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8-09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德莱控股”)计划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000股,即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17%,且不超过6,30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8年8月3日收盘,上海康德莱控股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156,410股(含转增股份1,473,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2018年8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关于增持康德莱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2018年8月3日收盘,上海康德莱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80,665,380股(含转增股份51,61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0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上海康德莱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进一步稳定对公司的控制权,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的数量或金额:上海康德莱控股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000股,即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317%且不超过6,308,700股,即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上海康德莱控股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上海康德莱控股拟自2018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15,435,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7,315,250元,转增126,174,000股,分配后的总股本为441,609,000股。

  上海康德莱控股在上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129,04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07%;除权、除息日后,持有公司180,665,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07%。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注:增持后持有股数已包含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转增的股份数。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海康德莱控股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海康德莱控股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4日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二)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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