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8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公告编号:临时2018-03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行)签署《个人信用微联合贷款业务担保合作协议》,香溢担保为温州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开展的“微联合贷款”业务项下温州银行对不特定客户的贷款份额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44号)

  该合同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经营合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同意香溢担保与温州银行签署《个人信用微联合贷款业务担保合作协议》,担保合作规模暂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040号)

  基于温州银行与互联网银行因业务合作内容发生变化,温州银行与互联网银行签订了新的合作协议,对原合作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替换等原因,2018年8月2日,香溢担保与温州银行签订《个人信用微联合贷款业务担保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个人信用微联合贷款业务担保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变更。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原协议中有关“个人信用微联合贷款”和“微联合贷款”的术语表述与补充协议项下有关“个人联合贷款”和“联合贷款”的术语表述内涵一致。

  以后该业务中“个人信用微联合贷款”和“微联合贷款”的术语将以“个人联合贷款”和“联合贷款”表述。

  2、原协议内容:温州银行每一日历月度应支付香溢担保月度合作费=温州银行微联合贷款当月实收利息×合作费率。合作费支付时间为:温州银行在本日历月度内向互联网银行支付平台费的同时,向香溢担保支付合作费。

  现变更为:温州银行每一日历月度应支付香溢担保月度合作费=温州银行联合贷款当月实收利息×合作费率。合作费支付时间为:温州银行在本日历月度内向互联网银行支付上一日历月度平台费的同时,向香溢担保支付合作费。

  3、原协议内容:香溢担保已代偿的不良贷款(本金逾期满三个借款月度)所产生的催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外包上门催收、司法诉讼催收等),由香溢担保承担。

  现变更为:联合贷款产生的属于温州银行贷款份额部分的催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外包上门催收、司法诉讼催收等)均由香溢担保承担。催收规则按温州银行与互联网银行的约定执行,具体催收费用以互联网银行提供的数据为准。

  委外催收费的支付时效为香溢担保收到温州银行提供的委外催收费明细清单原件、温州银行与互联网银行“联合贷款委外催收费用确认函”(复印件)及温州银行开具的发票后的本日历月度内向温州银行支付上一日历月度催收费。

  4、新增内容:温州银行和香溢担保按15天核对香溢担保所担保的不特定客户清单,并按15天核对逾期三个借款月度的香溢担保需代偿的不良客户清单。

  5、原协议内容:香溢担保与温州银行的合作金额,以温州银行根据与互联网银行签订的微联合贷款框架协议,提供的实际贷款份额为准。

  现变更为:香溢担保与温州银行的合作金额,以温州银行根据与互联网银行签订的微联合贷款框架协议,提供的贷款份额达到人民币20亿元为限。

  6、香溢担保的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保证期间未作变更。

  7、本补充协议是对原协议的有效补充,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作变更或补充的,仍按照原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的有效期同原协议有效期,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到期届满不影响双方继续对存量未结清业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义务。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上述补充协议的签订,明晰了香溢担保与温州银行合作开展的联合贷款担保业务的数额。同时,香溢担保后续的催收费用将有所增加。2018年1-6月属于温州银行贷款份额的逾期部分产生的催收费用为381057.76元,其中属于温州银行贷款份额的不良部分产生的催收费用为92434.15元。预计该催收费用的增加对未来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业务贷款客户316046户,贷款余额19.09亿元,人均贷款额7705.30元;逾期本金1818.31万元(其中逾期超过90天的1236.06万元)。2018年1-6月份确认担保收入2685.56万元,实际代偿1283.52万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担保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