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业股份”)于2018年8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一致行动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控股”)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云锡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人名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四)增持情况:2018年8月2日,云锡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435,100股,增持金额为15,420,579.79元,增持比例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86%。本次增持前,云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3,231,75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18%。本次增持完成后,云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04,666,85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26%。
(五)目前持股情况:截至2018年8月2日收市,公司控股股东云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云锡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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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续增持计划
云锡控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计划自2018年8月2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增持期间:自2018年8月2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四、云锡控股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五、云锡控股本次增持行为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云锡控股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云锡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方面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