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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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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4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董事。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公司职员郭松松、李芸、陈宇、刘建光、黄鹏、王路生、李弯、向杨、胡文广、金牡、袁洋洋、杨锡乐、蒋黎为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现已经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13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1,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6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在2018年6月向激励对象授予了2017年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64 号),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4,608,000元。

  由于公司有1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401,000元。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注册资本增减变化后,注册资本实际增加     4,207,000元,由1,069,896,280元变更为1,074,103,2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将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4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监事,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1,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61元/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401,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61元/股;上述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5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为了扩大注册资本的规模,增强公司项目投标能力,拟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部分未分配利润7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完成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深圳创维数字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34229D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4楼(仅作办公)

  4、法定代表人:赖伟德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1年4月11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开发、研究、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研发、销售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研发、销售及服务;集成电路研发、销售及服务;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研发和销售;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研发、销售;汽车电子类产品的研发和销售;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生产);物业租赁。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数字视频广播系统系列产品(含卫星数字电视接收设备);生产多媒体信息系统系列产品及服务;软件生产;电信终端设备、通讯终端设备接入设备及传输系统的生产;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生产;物业管理。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创维数字总资产为5,713,343,295.82 元、净资产为2,177,030,947.75元,未分配利润为1,677,548,163.35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29,549,394.69元,净利润160,524,348.71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的交易金额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以深圳创维数字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677,548,163.35元为基数,将其中70,0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剩余未分配利润977,548,163.35元滚存至下一年度。完成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后,深圳创维数字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创维数字现有注册资本规模过小,限制了其参与部分大型项目的投标。通过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扩大注册资本的规模,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其项目投标的得分。

  完成本次增资后,深圳创维数字子公司未分配利润仍充足,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拟使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该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资金规模,增强公司项目投标资格。完成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后,深圳创维数字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们同意深圳创维数字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5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体参见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18年8月31日期满。

  2018年7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96次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8月31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5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8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在公司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或认购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570名,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数量为3,637.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数量为476.3万股。授予的股份已经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9月28日上市流通。

  5、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2018年4月12日获得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070,931,280股,变更为1,069,896,280股。

  6、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同意公司向7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76.3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66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对原公司职员:回购郭松松的25,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李芸的1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陈宇的5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刘建光的75,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黄鹏的3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王路生的3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李弯的1,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向杨的3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胡文广的5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金牡的2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袁洋洋的2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杨锡乐的4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蒋黎的20,000股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13名人员均已离职,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1,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5.61元/股,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2,249,610.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01,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的资金为人民币2,249,610.00元,系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由于回购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小,因此,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估算,公司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变动不大,不会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回购股份所需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鉴于公司职员郭松松、李芸、陈宇、刘建光、黄鹏、王路生、李弯、向杨、胡文广、金牡、袁洋洋、杨锡乐、蒋黎因个人原因现已经离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离职激励对象的401,00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13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按授予价格5.61元/股,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计划》及所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以及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引起的公司减资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5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下午15:00 至2018年8月22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详细内容详见2018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议案 1、2、3、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 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545464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8-05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伟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雄清女士、林伟敬先生、鹰潭鹏盛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本公司股份63,367,0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2%)的股东林伟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8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因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

  5、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做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注:深圳市领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东林伟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林伟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股东林伟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雄清女士、林伟敬先生、鹰潭鹏盛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伟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雄清女士、林伟敬先生、鹰潭鹏盛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伟建先生、谢雄清女士、林伟敬先生、鹰潭鹏盛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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