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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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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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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发行价格为26.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及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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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净额的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1,027,970,263.19元已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2)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转的情况如下:

  近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62,949,270.69元用于归还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部分到期贷款本金。

  三、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

  受金融去杠杆影响,公司上半年到期融资大多未能顺利续贷,到期归还融资款挤占了公司大量流动资金,导致目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另外,公司出售资产进展缓慢,导致无法及时回收现金流。以上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在期限内筹集到资金并按期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资金。

  四、下一步归还募集资金的计划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债权人,妥善处置公司债务,同时进行亏损子公司的整合减负,并对非核心子公司、非核心业务资产及光伏电站进行资产处置,加快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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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的募集资金账户存在异动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转的基本情况

  1、近日,福建猛狮财务人员通过网上银行查询获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62,949,270.69元用于归还公司在浙商银行深圳分行部分到期贷款本金。

  扣款募集资金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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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获悉上述信息后,公司及福建猛狮相关人员多次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要求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尽快归还其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仍未归还其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3、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严重损害福建猛狮、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福建猛狮及公司已通过多种途径要求其尽快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

  4、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2亿元,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陈乐强先生于2017年6月22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要求,福建猛狮于2018年1月30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债务追加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在该笔债务到期之前,公司已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展期,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初步同意公司的展期申请。2018年6月22日,双方签署《展期协议》对部分借款办理了展期手续。展期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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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告知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下,自行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扣款用于归还公司在该行到期的部分贷款本金。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福建猛狮尚未收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从福建猛狮的募集资金账户划款的正式通知文件。

  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福建猛狮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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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核查,公司及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如下:

  (1)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新华信托共向公司发放贷款7,780万元。公司逾期支付利息,新华信托要求公司提前还款。因公司未提前偿还贷款,新华信托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合计2,316,007.93元。

  公司目前已与新华信托签署了《协议书》,双方就上述事项初步达成和解,上述债务的具体偿还方案仍在沟通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为2,316,007.93元。

  (2)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福建猛狮于2016年5月6日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截至2018年8月1日,长城国兴已出资258,492,818.76元,按照福建猛狮的委托购买设备并租赁给福建猛狮,福建猛狮剩余全部未付租金129,093,568.76元(已扣除租赁保证金14,750,000.00元)。近日,长城国兴要求福建猛狮提前支付合同项下的全部未付租金,并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129,233,822.59元。

  三、募集资金账户异动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存在异动情况的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原拟用于福建猛狮“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划转及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对该项目的正常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

  2、公司及福建猛狮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公司及福建猛狮的上述债务,妥善处理该事项,确保募投项目的建设生产。

  3、公司将协同保荐机构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5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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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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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被冻结账户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一般户和专户,已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在本次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或有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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