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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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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18-04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股东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通知,润良泰于2018年8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61.88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984%,同时,润良泰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润良泰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达泰”)的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一) 增持人: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润良泰已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80251)。

  (二)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目前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

  (三) 本次增持详细情况:

  ■

  (四) 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

  (五)后续增持计划:润良泰拟在自2018年8月2日起的12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含本次增持的0.1984%)将不低于0.5%且不高于2%。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及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及后续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动。

  (三)润达泰及其一致行动人润良泰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四)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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