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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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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海航旅游集团有关债务问题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5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决海航旅游集团有关债务问题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查封资产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23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对我公司申请查封海航旅游集团有关资产一案予以立案。7月30日,西安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8陕01执1578号之一),于8月1日正式查封了海航旅游集团所持长安银行5.92%的股权(持股数量333,911,714股)。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2017年3月23日,我公司分六期发行设立了“陕国投·海航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规模5亿元,信托期限1年,海航旅游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笔信托项目,是我公司给海航集团体系内企业的唯一一笔融资。

  项目陆续到期前后,经沟通协商,海航旅游集团拟转让其所持长安银行股权随同抵偿上述债务。受让长安银行股权,既能解决信托项目问题,也符合我公司整合金融资源的战略规划。因此,我公司亦愿意并计划根据信托计划到期进度分两次受让海航旅游集团所持长安银行股权。5月31日,我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告了先受让海航旅游集团所持147,800,000股长安银行股权的信息,同时公告此笔交易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鉴于股权正常转让存在一定问题,根据现实状况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选择了司法查封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三、目前无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查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查封前述长安银行股权后西安中院将依法进行处置,我公司将参与拍卖,若拍得此股权,我公司遂成为长安银行第四大股东。依据长安银行《公司章程》等,我公司将有权向长安银行选派董事,并对其利润进行权益法核算,由此有望增厚我公司利润。若未拍得股权,我公司将收回5亿元本金及利息等,不会对本期和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8-5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永安保险股份实施进展情况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持续加强金融股权投资布局,提升股权投资收益,根据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综合研究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各方面情况后,公司决定受让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游”)持有的2,260万股永安保险股份。相关信息详见2018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永安保险股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18-45)。

  近期,我公司与凯撒旅游积极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现将该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8月2日,我公司与凯撒旅游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我公司将以每股2.57元的价格,受让凯撒旅游持有的2,260万股永安保险股份(占永安保险总股本的0.75%)。上述股份受让完成后,我公司持有的永安保险股份将增至16,724万股,持股比例将升至5.56%,股东持股排名将升至第5位。

  根据《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此股权转让需向中国银保监会履行报批手续,我公司将及时跟进并按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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