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鉴于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现就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34页“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八、社会责任情况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修改前: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修改后: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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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了相应的治污设施,且运行正常。
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两座,一座处理清洗驴皮产生的污水,一座处理其它工序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
无锅炉使用,无二氧化硫等相关炉烟废气产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环保“三同时”手续。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保批复和验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委托第三方对公司进行了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取得环保部门备案批复,定期组织演练等。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定期进行监测和信息公示,监测率、达标率和公布率均为100%。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