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东方”)于2017年7月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40,00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股票质押期限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2日(详见临2017-049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光耀东方的《告知函》,经光耀东方申请并于2018年7月31日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审核通过,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延期还款,新约定购回及质押日期延长至2019年7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日,光耀东方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光耀东方共计质押股份40,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