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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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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4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 金发 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志敏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熊海涛女士因公出差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李南京先生出席,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董事陈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李建军先生出席,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因公出国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齐建国先生出席,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职工代表监事王定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职工代表监事操素平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宁凯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 2018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永新、陆晓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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