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监事窗口期买卖股票并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经事后复核,上述公告中部分信息有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本次窗口期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严奉强先生于2018年7月30日买入了公司股票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4%,成交均价为25.87元,成交金额为512,226元;并于2018年7月31日卖出4,950股,卖出均价为26.00元,成交金额为12,870元,获利643.50元。
更正后:
一、本次窗口期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严奉强先生于2018年7月30日买入了公司股票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4%,成交均价为25.87元,成交金额为512,226元;并于2018年7月31日卖出4,950股,卖出均价为26.00元,成交金额为128,700元,获利643.50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窗口期买卖股票并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一日